# 使用巴士羅厘專用道被提醒 女子竟企圖賄賂關卡輔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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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車子駛入巴士和羅厘專用通道，42歲女子在新加坡兀蘭關卡被輔警示意停車，要求她U轉回到汽車通道時，竟先後拿出50令吉和50新元企圖行賄，被判坐牢3周。

42歲被告王熙萍（譯音）面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

《聯合早報》報導，根據案情，被告時常開車到馬來西亞柔佛州。今年7月17日，一名中國朋友來探訪被告，他從未去過馬來西亞。被告於是開車載著朋友，打算帶他到柔佛州遊玩，順便領取自己的體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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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被告王熙萍因在新加坡兀蘭關卡企圖賄賂輔警兩次，被判坐牢3周。

當天上午約10時50分，被告在兀蘭關卡通關後準備駛向柔佛長堤時，一名被分派到關卡執勤的輔警，發現被告的車子行駛在巴士和羅厘專用車道上。

輔警示意被告停車。輔警在被告停車搖下車窗後，指示被告U轉回汽車車道。

然而，被告卻把手伸向手提包，從裡頭拿出一張50令吉（約15新元）的鈔票，希望輔警讓她繼續行駛在巴士和羅厘專用車道上。輔警見狀立刻拒絕，並要求被告出示護照。

誰知，被告在拿護照的當兒，又從手提包抽出一張50新元鈔票，想連同護照一同交出，並央求輔警收下，稱自己需要去醫院。

輔警嚴詞拒絕，在告知被告的行為錯誤後，上報此事。整個過程全被輔警的隨身攝像機拍下。

被告在當天上午約11時30分在兀蘭關卡被捕，過後保釋在外。

**被告企圖行賄兩次**

控方指出，被告先是想以50令吉賄賂輔警，過後又拿出50新元鈔票，兩次企圖行賄，建議法官判她坐牢3周至4周。

被告求情時說，案發時她感到著急，而且當下與丈夫之間出了一點問題，情緒受到影響，才會如此行事。

她說，她有4個孩子，年齡最小的還未滿一歲，而丈夫目前不在新加坡，懇求法官輕判。

她也希望法官能讓她延至下星期一（18日）開始服刑，以妥當安排孩子事宜，獲得法官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