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頭手串謀偷榴槤店5萬新元 老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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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6
Source: 獅城新聞

![疑頭手串謀偷榴槤店5萬新元 老闆報警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3960.avif?0)





根據1月15日拍下的電眼畫面，穿著黑衣的頭手站在錢桶旁喝水時，伸手把錢桶的蓋子打開後就走到一邊，穿著淺紅色上衣的阿叔接著過來，從桶里拿出多張10新元鈔票。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榴槤店頭手被指和一名六旬阿叔裡應外合，趁著深夜打開錢桶，讓阿叔從錢桶取錢。老闆查電眼發現異樣，報警稱損失5萬元。

位於新加坡實龍崗路上段的一家榴槤店老闆蘇女士（53歲）告訴《新明日報》，她的弟弟負責店面的運營，1月21日查看電眼畫面時發現上述情況。

她說，阿叔與弟弟認識，頭手則是工作約10年的員工。

「頭手一般晚上9點多10點下班，但他每次留到半夜12點才走，稱要幫忙晚班的同事。」

她指出，根據電眼畫面，幾乎每天晚上11時到12時間，阿叔就會出現在店面，甚至伸手從錢桶拿錢。

根據1月15日拍下的電眼畫面，穿著黑衣的頭手站在錢桶旁喝水時，伸手把錢桶的蓋子打開後就走到一邊，穿著淺紅色上衣的阿叔接著過來，從桶里拿出多張10元鈔票。

蘇女士說，電眼只能保存10天的畫面，但這10天裡阿叔每天都從店裡的錢桶取錢，而頭手每次都在一旁，他們質問頭手後，阿叔就沒再出現，因此懷疑兩人是串通好的。

「弟弟發現此事隔天就試探著問頭手，是否有叫阿叔買東西，或是拿錢桶的錢去買酒，他都說沒有。問他阿叔為何從錢桶拿錢時，他就回答不上來。」

她也指，有值晚班的同事看過阿叔拿錢，但見頭手沒制止，還以為是老闆交代的。

蘇女士事後報警，根據報案記錄，失竊金額5萬新元。不過她也提到，不排除兩人「干案」已有一年，累計的損失可能達10萬元之多。

「電眼畫面是榴槤淡季時拍到的，旺季的時候錢桶裡面一般有上千元現金。」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調查正在進行中。

阿叔否認偷竊：取買飯錢 

阿叔自稱是取買飯錢，並非偷竊。

蘇女士指出，阿叔遇到經濟困難時，弟弟往往會出手幫忙，也曾借出羅里讓阿叔送貨。

記者聯繫上這名阿叔時，他稱自己和榴槤店的員工都相熟，有時還會幫員工買飯。阿叔說取錢是用作買飯等開銷，之前也是蘇女士的弟弟讓他直接從桶里拿錢的，並非偷錢。

「我們認識20多年，之前可能（與蘇女士弟弟）有些摩擦。我也已經和調查官說了，若有需要，可以把這些錢都給回去。」

阿叔並未說明過去從錢桶里取了多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