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店置業：王明星依然適合履行董事經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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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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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星。（圖：CNA）

旅店置業發布聲明表示，王明星依然適合履行董事經理的職務。

涉及易華仁案的本地酒店及地產大亨王明星前天（4日）被控兩項控狀，包括一項觸犯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的控狀，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王明星也是上市公司旅店置業（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的董事經理。

旅店置業前天早上7點43分向新加坡交易所要求暫停交易；公司前天閉市後發布聲明表示，董事經理王明星已告知公司他面對兩項控狀，指他教唆公務員收受禮物和妨礙司法公正。

目前被保釋在外 

聲明也提到，王明星目前保釋在外，並正就此事尋求法律意見，目前無法提供跟多細節。若有進一步詳情，他將會通知公司。

「提名委員會已就上述情況進行評估，並確定王明星依然適合履行董事經理的職務。董事會和提名委員會將會繼續留意事件的進展，而提名委員會也會繼續和重新評估王明星適不適合繼續任職。」

王明星獲准以80萬元繼續保釋在外，案展11月15日進行審前會議。

王明星是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刑事案件中的兩個關鍵人物之一，另一個是建築商林增建築承包公司營運董事林國城，惟控方決定不提供林國城；王明星跟易華仁同在去年7月11日被貪污調查局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