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獻血謊報性史　愛滋男判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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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2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愛滋男在獻血前一年曾與男人發生關係，卻在獻血時沒有如實呈報。直到血液樣本檢測驗出他患有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又稱愛滋病毒），才坦誠自己說謊，認罪後被判監禁3個月。

被告是39歲的菲律賓男子漢，面對一項牴觸傳染病法令的罪名，周四（21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於2018年1月12日在教會的獻血活動上獻血，這是他第11次獻血。在捐血前，捐血者必須完成一份健康問卷調查，但被告在作答時沒有如實回答其中兩道問題。

庭上透露，這兩道問題分別是，一、過去是否曾與其他男人有性行為？ 二、過去12個月內是否與認識少過六個月的人發生性行為？

針對這兩題，被告回答「沒有」，但事實上，他在獻血前一年裡曾與一名認識少過半年的男人有性行為。

被告完成問卷後，一名醫生提醒他，提供虛假健康資料是違法的，且會面對法律制裁。醫生也說，如果認為所捐的血不該被用，被告可匿名撥打熱線通知。

不過，在醫師再次確認答案時，被告仍沒有修改所報資料，事後也沒有撥通該熱線告知所捐的血不該用。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後來檢測被告的血液樣本，發現被告帶有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當局於2018年1月25日詢問被告，他說他從未有任何性伴侶，因此不會有任何風險。

同年2月20日，新加坡國家傳染病中心人員找上被告，他才承認自己說謊。被告透露，他於2017年11月在馬來西亞新山時，被逼與一名認識少過6個月的男按摩師發生關係。

庭上未透露，被告為何會被迫與對方發生關係。

I.R.B.律師事務所的甘納巴迪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要獻血回饋社會，但因自己的遭遇，沒有向當局說實話。

律師表示，被告因染病感到羞愧，至今未告知家人自己染病。被告也儘早認罪，懇求法官判監不超過12周。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3個月。

根據新加坡衛科局網站，發生隨意的性行為、有多重性伴侶，或發生男男性關係都是可能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的高風險活動，因此參與這類活動者不宜獻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