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持大麻是為研究   前房屋經紀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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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05
Source: 獅城新聞

![稱持大麻是為研究   前房屋經紀被判死刑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2/17420159.avif?0)





法官駁回前房屋經紀持有大麻是為進行研究的理由，判他強制性死刑。（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為研究和開發而走私大麻？法官駁回前房屋經紀持有大麻的理由，判他強制性死刑。

《8視界新聞網》報道，之前在一家房地產諮詢公司任職的34歲被告薛寶進（譯音，Seet Poh Jing），走私至少4509.2克大麻混合物罪名成立，前天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被判強制性死刑。

被告於2018年6月28日被警方逮捕，肅毒局人員在他的車輛中查獲5塊 「植物物質」。經化驗，這些植物物質含有至少4509.2克大麻混合物。當局也在他的手機里發現群發的毒品廣告信息。

辯方：被告盼將毒品用於研發 

辯護律師辯論稱，被告希望將毒品用於研發，不是在運毒。他也說，被告對大麻有濃厚興趣，除了食用大麻外，他還對培植大麻二酚（Cannabidiol）和它的潛在用途頗感興趣，因此開始向聯繫人諮詢有關開設大麻相關生意的可能性。

律師也以一份精神報告為依據表示，被告曾患有藥物引起的輕度躁狂症，導致他做出魯莽和衝動的行為，以提取大麻二酚油來建立大麻事業。

對此，控方指這是被告事後的想法，與證據並不一致，且他也不符合藥物誘發躁狂症的診斷要求。

法官認為，被告無法證明開始擁有大麻是為了研究所需，這是一種事後的想法。

法官表示，根據被告之前所錄的口供，如逮捕一天後的口供，並沒有提到要做研究，而是說大麻混合物是為了幫助朋友，讓他們有安全感。被告被逮捕一個月後表示，詳細的大麻銷售策略取決於朋友的經濟能力等，均未提出是為了研究。

「儘管被告對他的新研發企業充滿熱情，但他顯然沒有掌握從毒品中提取大麻二酚的技術，也沒有這方面的計劃。」

法官指出，被告相信新加坡將大麻合法化只是時間問題。被告曾通過姐妹認識資深律師尋求建議。他希望律師能在與新加坡大麻種植有關的法律問題上提供幫助，並請律師安排與當局就此事進行約見。

律師提交的證據顯示，他曾告訴被告在新加坡開設大麻咖啡館幾乎不可能，並讓他不要再對此抱有想法，也拒絕幫忙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