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保安公司因人手不足,讓三名保安人員在兩個月內112次超時工作,每次工作超過12小時,甚至有多次連續工作20個小時。
保安公司Kyowa Security Guard & General Services在上周二(4月12日)承認八項觸犯僱傭法令的罪名,另外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一併考慮後,今天(4月19日)被判罰款3萬6000元。
根據案情,人力部在2018年12月18日接獲舉報,指上述公司涉嫌違例,因此立即展開調查。
庭上揭露,保安公司的兩名男保安人員和一名女保安人員,在當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有112次每日工作14小時至20小時。
其中一名男保安人員因手頭緊,主動要求額外加班,公司在未經當局允許下安排他連續兩個月超時工作,除了第一天工作了15.5個小時,接下來兩個月每天都工作18.5個小時。
這三名保安人員的工作地點包括私人公寓、安老協會、新加坡同濟醫院及工業區里的公司等。
人力部主控官指出,保安公司違例的次數令人震驚,也反映了類似違例行為是多麼不容易被發現,幸好有知情者向當局投訴,揭發公司的罪行。
來自日本的公司代表向法官求情時表示道歉,公司也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根據僱傭法令,月薪未達4500元的勞力工人(workmen),或月薪不超過2600元的非勞力工人(non-workmen),每日的工作時間(包括加班)不應超過12小時,每月的超時工作時間不可超過7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