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讓保安員超時工作 保安公司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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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4-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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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保安公司因人手不足，讓三名保安人員在兩個月內112次超時工作，每次工作超過12小時，甚至有多次連續工作20個小時。

保安公司Kyowa Security Guard &amp; General Services在上周二（4月12日）承認八項觸犯僱傭法令的罪名，另外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一併考慮後，今天（4月19日）被判罰款3萬6000元。

根據案情，人力部在2018年12月18日接獲舉報，指上述公司涉嫌違例，因此立即展開調查。

庭上揭露，保安公司的兩名男保安人員和一名女保安人員，在當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有112次每日工作14小時至20小時。

其中一名男保安人員因手頭緊，主動要求額外加班，公司在未經當局允許下安排他連續兩個月超時工作，除了第一天工作了15.5個小時，接下來兩個月每天都工作18.5個小時。

這三名保安人員的工作地點包括私人公寓、安老協會、新加坡同濟醫院及工業區里的公司等。

人力部主控官指出，保安公司違例的次數令人震驚，也反映了類似違例行為是多麼不容易被發現，幸好有知情者向當局投訴，揭發公司的罪行。

來自日本的公司代表向法官求情時表示道歉，公司也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根據僱傭法令，月薪未達4500元的勞力工人（workmen），或月薪不超過2600元的非勞力工人（non-workmen），每日的工作時間（包括加班）不應超過12小時，每月的超時工作時間不可超過72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