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3人涉命案 1男被刺死 逃回馬32年 酒吧女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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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1日訊）與另外3人涉及1989年的一宗命案，酒吧女潛逃到大馬32年後，於前年被捕，前天被判坐牢3年。

當年32歲的酒吧女劉彩蓉（現今65歲）來自大馬，她承認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行，被判坐牢3年。她的兩名共犯是在酒吧結識的水果批發商職員李振元（當年27歲），以及被告當年的男友黃連慶（當年32歲）。死者是30歲的黃永華。

1989年6月25日，被告稱黃永華對她有意思，想讓他不要再糾纏，就叫了李振元和黃連慶陪她去。當時，她也告訴李振元說，他送的金項鍊也在黃永華手上，要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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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被捕的李振源和紀忠達。（檔案照） 

凌晨2時到3時之間，李振元叫同事紀忠達開公司的羅厘接他，再到阿裕尼巷與被告和黃連慶匯合。

4人到了阿裕尼巷上段的一家「來來咖啡店」，見黃永華已經醉倒在一排椅子上，被告上前試圖叫醒他，但是叫不醒。被告就叫其他人幫忙，將黃永華抬到阿裕尼巷上段第4座組屋旁的草坪上。

趴在草坪上，黃永華不省人事，黃連慶拿出一把10寸長的刀子交給被告。蹲在旁邊的被告接過刀子，雙手握著刀柄，往黃永華背部捅了至少一刀。黃連慶拿回刀子，又補上三四刀。之後，刀子交到李振元手中，他輕輕地在黃永華的肩膀和手臂捅兩三刀。紀忠達見狀，嚇得跑回羅厘，等三人回到羅厘後，再載他們離開。

有路人見死者一動不動倒在地上，血流不止，隨之報警。死者當場宣告不治。（人名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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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轟動一時。（檔案照）

## 被告為關鍵角色 先刺死者再潛逃



主控官指被告在當年的案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召集別人一起找死者，也是第一個動手刺傷死者的人，事後還潛逃30多年，建議判她坐牢兩到三年。被告求情時則說，事隔多年，記憶已模糊。如今年紀大了，在牢里待得全身痛，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

她也提到，被捕前在大馬當義工。「是，我曾經做錯事，我希望在有生之年還能回饋社會」。法官下判時說，死者當年完全無力抵抗，被告是案件的主要角色，但沒有前科，最終判她3年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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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轟動一時。（檔案照）

## 死者身上八處刀傷



根據當年的驗屍報告，死者身上有八處刀傷，分布在頸肩、腹部以及背部等。其中一個在腹部右側的刀傷深4.5公分，刺穿肚子，肚子內的殘留物都流出來。

致命傷則是在背部左側，4公分寬10公分深的刀傷，直穿左肺，割到主動脈。

## 被告男友3年前離世



回到羅厘後，李振元把刀還給黃連慶，還說他們殺了人。被告和黃連慶在實龍崗路上段下了羅厘，當下決定逃回大馬，另兩人則回家。黃連慶和被告同天晚上10時20分回返大馬。

1989年7月，被告還曾在大馬和李振元見面，問對方案件有何進展，對方則說一切很「平靜」。之後，被告還曾數次聯繫李振元了解情況。兩人在李振元被捕後失聯。警方逮捕李振元時，沒收了金項鍊為案件的物證之一。黃連慶於2020年12月17日在大馬離世，被告則於2021年12月12日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