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從改造所出來 青年用枴杖打傷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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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15
Source: 獅城新聞

曾犯案而被判入青年改造所，青年從改造所出來後，卻對父親暴力相向，在去年聖誕節當天用枴杖打傷父親的中指和肩膀。

現年24歲的不肖子廖浚賢（譯音），共面對三項控狀，包括不遵從公務員指示、惡作劇和蓄意傷人的罪名。他前天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庭上揭露，被告早前曾犯下冒用他人身份證、違反個人保護令和擅闖等罪名，因此在2016年7月20日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去年2月19日，被告從改造所出來後，須在指定期間內接受監督，並履行一些條件，包括與父親同住、須佩戴電子追蹤器、履行宵禁和定期向相關負責人報到。

不料，被告卻屢次違反監督條件，不僅拒絕定時報到，也多次違反宵禁，經常在外喝酒遲遲不回家，後來更乾脆有家不回，直接搬到朋友家住。

不僅如此，他在去年12月25日下午4時，在住家內竟發怒對父親動粗。他當時用枴杖猛打父親，導致父親左手中指和肩膀右上方出現傷口，右手臂也有被鞭打的痕跡。

庭上沒有揭露父親的年齡，以及兩人是否仍同住在一個屋檐下。

被告昨天在一名女子的陪同下出庭認罪，父親並未一同出庭。案展9月1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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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浚賢昨天承認用枴杖打傷父親，又多次未到監督中心報到。（海峽時報） 

青年接受監督期間，屢次違反條件，不僅不接負責人的電話，甚至剪壞電子追蹤器，避免被追查到行蹤。

根據案情，被告從青年改造所出來後，多次違反宵禁，又沒有準時到菜益園社區服刑者監督中心（Lloyd Leas Community Supervision Centre）報到。

監督中心負責人於是發出召回令（recall order），下令被告須在去年3月26日到監督中心報到，然而被告卻未多加理會，遲遲未現身。

負責人多次打電話給他，他也刻意不接，甚至剪壞電子追蹤器，讓負責人難以追查他的行蹤，負責人最終報警處理。

事隔五個月後，被告才良心發現自行到警局自首，並坦承刻意剪壞電子追蹤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