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名重型車輛司機涉超速將被控 一人一個月內三度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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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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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檔案照。（圖：亞洲新聞台）

八名重型車輛司機因超速駕駛，星期二（28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文告說，這八名男司機的年齡介於30歲到55歲之間，他們在案發時所駕駛的水泥攪拌車、巴士或卡車，都沒有安裝限速器。

文告說，這些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到今年5月間，地點包括實里達快速公路（Seletar Expressway）、濱海快速公路（Marina Coastal Expressway）、泛島快速公路（Pan Island Expressway）、薛爾思道（Sheares Avenue）等。

其中一名54歲男子在今年4月6日被發現超速駕駛後，同月內又兩度被發現超速。三次都發生在實里達快速公路朝中央快速公路方向的路段。

這些司機將被控超速駕駛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的刑罰加倍。違例者也可能被吊銷各級駕照。

根據條例，最高裝載重量超過1萬2000公斤的重型車輛必須安裝限速器。如果重型車輛被發現超速，當局將要求車主安排車輛接受檢查，以確認限速器是否正常運作。車主若沒有按規定將車輛送檢，也屬違法。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00元、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