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竟兩次施暴！47歲男子因蓄意傷害與破壞財物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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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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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將於2026年4月22日對一名47歲男子提起訴訟，指控其涉嫌對一名33歲女性實施蓄意傷害與財物破壞。

2026年2月11日上午11時35分，警方接到報案，稱該女性於2月8日在烏節路304號附近遭該男子毆打和踢踹，導致全身多處受傷、劇烈疼痛，其隨身財物亦在衝突中遭到損毀。

初步調查顯示，兩人早有交集——早在2025年3月30日，該男子就曾對同一女子實施過暴力行為。鑒於其屢教不改，警方聯合總檢察署於2025年5月8日向其發出為期12個月的「附條件警告」，依據《1871年刑法典》第323條（蓄意傷害）與第426條（財物破壞）對其2025年行為進行訓誡。

然而，該男子並未悔改。2026年2月8日的這次新襲擊，直接構成對警告條件的嚴重違反。因此，警方決定正式起訴，指控其兩項「蓄意傷害罪」與兩項「財物破壞罪」，涵蓋2025年與2026年兩次事件。

根據《刑法典》，蓄意傷害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處以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財物破壞罪則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對暴力行為零容忍，對公然藐視法律者，必將嚴懲到底。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4月21日 上午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