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59歲男子在武吉 merah 路(Jalan Bukit Merah Road)攔住一名貨車司機,抱怨車輛擋路,隨後竟直接登上貨車將其開走。在一名員工試圖阻止他時,該男子還將對方推倒在地。
事件發生在2026年8月20日晚上約7點15分。當時,受害者正與員工一起從貨車上卸貨,該男子走上前抱怨車輛阻礙了他的去路。毫無預兆地,該男子爬進駕駛室並駕車離去。一名試圖干預的員工被他推倒在地。
通過警方攝像頭的圖像輔助,中區警署的警員迅速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並在報案後六小時內將其逮捕。被盜貨車已被追回。
該男子於2026年8月22日在法庭被起訴,觸犯了《1871年刑法》第379A條關於盜竊車輛的規定,最高可面臨七年監禁及罰款。
警方形容此行為極其「膽大妄為」,並重申對車輛盜竊行為採取零容忍立場,警告將依法對違法者採取嚴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