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毀人胸部  魚圓面嫂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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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2日訊）無罪變有罪！魚圓面嫂被指往蝦面嫂身上潑熱水，經控方上訴後，昨被判罪名成立坐牢10個月，蝦面嫂在報告揭露，左胸變形毀容，部分乳暈消失，導致沒自信心，已做好永遠單身的心理準備。

這起案件發生於2017年8月13日，地點是黃埔熟食中心的沈記傳統美食攤位。

據《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金英（Kim Eng Suthivanich，53歲）是一名魚圓麵攤的助手，她被指向蝦麵攤攤主廖雪鳳（46歲）潑水，導致對方的胸部、腰部和肩部等燙傷，因此被控蓄意傷人。

根據判詞，當天受害者以為被告跟別人竊竊私語，還對她比手畫腳，過去拿材料時就質問對方，為什麼要對自己指指點點。兩人因此爭吵起來，被告不讓受害者到攤位的冰箱拿東西，口角演變成了肢體衝突。這時，受害者用手中的紅碗打向了被告，被告則拿起勺子盛水，三度潑向受害者。

整個過程持續幾分鐘，並被現場的閉路電視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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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圓面嫂被指往蝦面嫂身上潑熱水，經控方上訴昨被判罪名成立坐牢10個月。（檔案示意圖）

案經審訊後，法官認為被告被激怒正當自衛，並無意傷害受害者，判她無罪釋放。控方對此今年3月提出上訴，結果上訴得直，案件昨天下判翻轉之前的無罪判決。

據創傷報告顯示，受害者稱左胸被燙傷，部分乳暈消失，被燙傷的部位變色，胸部甚至變形。這讓她失去自信心，也影響了她找對象的能力，擔心對方嫌棄她胸部毀容，身體不完整。

受害者曾想過接受整容，但醫生表示即使接受手術未必有效，受害者最後放棄手術，做好永遠單身的心理準備。

法官昨天判被告坐牢10個月，賠償受害者約226元（約688令吉），並批准被告10月1日服刑。（人名譯音）

法官之前在發表裁決時說，他同意控方所說，認為被告不可能不知道潑在受害者身上的水是熱的，最後判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上訴時說，被告在攤位里工作多年，理應知道鍋里的水熱得能燙熟麵條，卻偏偏要將水潑在受害者身上，明顯是要導致對方受傷，求法官判她罪成。

不過被告代表律師說，是受害者闖入攤位里質問被告， 被告潑水只是要趕走對方，無意要傷害對方，加上被告從離爐灶最遠的鍋子取水潑受害者，水溫不高，當她知道受害者被燙傷後也感到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