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縱火燒2組屋單位追債 30歲阿窿跑腿落網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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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1-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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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單位的大門部分被燒黑

（新加坡8日訊）30歲男子涉嫌當阿窿跑腿，到西海岸路與宏茂橋兩個組屋單位縱火騷擾，遭警方逮捕。

警方昨晚發文告表示，於本月2日與5日分別接到兩起阿窿騷擾的報案，指位於西海岸路（West Coast Road）與宏茂橋5道的兩個單位遭人縱火燒門。

經過調查，刑事偵查局、金文泰警署與宏茂橋警署的警員確認嫌犯身份後，前天將涉案嫌犯逮捕歸案。

據悉，涉嫌縱火騷擾的是一名30歲男子莫哈末希山，他今天被控上庭。

根據照片顯示，男子在單位門口縱火，其中一個單位的大門部分被燒黑，另一個單位的梯級處和牆壁，則出現燻黑的痕跡。

根據放貸人法令，罪名一旦成立，初犯者可被判罰款5000元至5萬元（1萬5000至15萬令吉），監禁最長五年，以及強制鞭刑最多6下，重犯者將被罰款6000至6萬元（1萬8000至18萬令吉），外加2年至9年監禁，以及多達12下的強制鞭刑。

警方對非法放貸與騷擾等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任何人蓄意破壞公共財產或給公眾造成煩擾並作出威脅安全的舉動，將依法嚴厲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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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0歲男子在兩處住家門前放火騷擾。（警方提供）

**光天化日干案**

阿窿騷擾事件頻發生，有人甚至燃火水罐，丟進居民家中。

警方本月4日也曾發文告表示，一名27歲的男子涉嫌在裕廊西61街第634座組屋的一間單位放火騷擾居民，遭警方逮捕，隔日被控上庭。

據報道，嫌犯在光天化日下點燃丟入單位中，瞬間燃起熊熊烈火，居民奮力滅火，所幸無人受傷。

警方呼籲民眾遠離非法放貸者，若有可疑人物或行為，可撥999或X-AhLong熱線1800-924-5664舉報。

根據控狀，莫哈末希山被指在本月5日凌晨12時，在西海岸路第704座組屋的門前燒一雙拖鞋，之後在凌晨1時，到宏茂橋5道第537座組屋一單位放火燒門。

被告前年4月5日也因觸犯借貸人法令被判坐牢與鞭刑，並在今年10月3日獲得假釋，豈料獲釋近一個月內又重新干案。由於干案時間為假釋期間，他因此必須多服刑假釋期剩下的20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