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貿易企業主福利，新加坡註冊的「小公司」無需做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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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5-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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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當前的公司法於2014年修訂生效。修訂後的公司法引入了一個有趣的概念：**「小公司」**。此類「小公司」擁有一項特殊福利：**每年正常報稅即可，無需出具審計。**

**什麼樣的公司屬於「小公司呢」？對號入座**

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中的兩個：

ü 公司總營業額不超過1000萬新幣；

ü 公司總資產額不超過1000萬新幣；

ü 公司雇員人數不超過50人。

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滿足以上三個條件中的兩個，就可被視作「小公司」，無需出具審計。下面再詳細說下: 「小公司」的前身是新加坡豁免私人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指股東人數少於20人，且所有股東均為自然人的私人公司。此類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由外國人100%持股。與大多數新加坡公司相比，此類公司受政府法規監管較少。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的規定，豁免私人公司無需委任審計師對其帳目進行審計。只需要編制非審計財務報表，報送給新加坡會計及企業管理局（ACRA）即可。

當然，豁免私人公司也可以聘請審計師對其帳目進行審計，並出具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此種情況下，公司就需要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給會計及企業管理局（ACRA）。

**豁免私人公司免審計的條件為：**

自2004年6月1日的財政年度起，年營業額少於500萬元新幣的豁免私人公司；

或2003年5月15日到2004年6月1日期間年結的財政年度，營業額少於250萬元新幣的豁免私人公司；

或於2003年5月15日起之財政年度進入睡眠狀態的任何其它公司。

隨著全球離岸模式的興起，在新加坡專家關於「**創建友善經商環境**」的建議下，新加坡於2014年大幅修訂公司法。

**對貿易企業而言，最有利的就是「小公司」概念的引入，和免審計條件的放寬。**

**無錫某外貿企業主：** 「 審計的免除，降低了我公司的監管成本，也使我的新加坡的公司減少了合規審查，享受了更多的便利。

這些都是吸引我到新加坡註冊公司的原因。」

不過審計報告雖然免了，財報還是要有的。新加坡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必須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呈交一份按照新加坡註冊會計師協會準則編譯的英文的財務報告。

即使公司沒有運營，也還是要按正常程序申報，將沒有運營的實際情況反映在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中。

新加坡公司的財務年度可以選擇任意日期，但通常選擇為年底或半年底，即 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新成立的公司，第一個財務年度自註冊成功之日算起，最長不能超過 18 個月。

如公司逾期沒有呈報年度財務報告，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將會對該公司進行罰款，嚴重者將會被控上法庭。

也是在公司法日漸寬鬆，但合規監管嚴格有序的情況下，新加坡公司註冊才在全球反避稅的背景下脫穎而出，成為外貿企業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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