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怨30年 父親氣到脫褲露下體 兒子禁雙親回洋房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lwL7P
Published: 2019-06-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日訊）家住大洋房，日子卻過得雞犬不寧。

一對父子30年來積怨成仇，不時大打出手，商人發怒在家人面前脫褲曝露下體，兒子為此報警，導致爸媽被捕並且在拘留所過夜，甚至禁止雙親回洋房住。

商人起訴兒子欲爭取回洋房居住的權利，但被高庭法官駁回。

對簿公司的父子分別是拉姆和納文，發起訴訟的商人對兒子做出多項指控，包括指責兒子沒有遵守承諾，讓父母親可一輩子住在位於加東一帶布爾路（Poole Road）的獨立式洋房。

官司去年7月至9月於高庭審理，高庭法官蔡利民本周發表判詞，裁定父親所提出的部分訴求獲得勝訴，但無法取得繼續住在洋房的資格，理由是商人不合理的行為違反了居住條件。

根據判詞，商人在1989年從印度來到新加坡，連同夥伴在本地開公司，經營出口紗線與輪胎的生意。兒子也跟隨父母親移居新加坡，完成國民服役後成為新加坡公民，開始到父親的公司打工。

1993年，一家人入住加東洋房，占地面積將近1000平方米，房價為288萬元（864萬令吉）。但父子倆對於誰出資購買洋房各執一詞。兩人關係漸漸惡化，最終演變為死對頭。

2006年，其他家人嘗試從中調解，商人夫婦和兒子簽署協議，內容包括商人夫婦擁有一輩子舒適住在加東洋房的權力。但一家人的生活仍是鬧得雞犬不寧。商人有一回手持刀子亂喊亂罵，另一次則猛踹房門。

2016年7月31日，父子倆又在洋房內爭吵，商人一氣之下拉下褲子，在媳婦與孫子面前曝露下體，促使兒子報警。商人當下離開，隔天回到洋房，兒子再次報警。商人夫婦一同被逮捕和被還押一夜，兒子過後也不准他們回洋房居住。

![積怨30年 父親氣到脫褲露下體 兒子禁雙親回洋房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35/15353541.avif?1589868233)





父子積怨成仇，不時打架，父起訴兒子欲爭取回洋房居住的權利。 （檔案示範照）

**暴力行為 違反協議**

高庭法官認為，證據顯示洋房是由商人當年出資買的，但因他是永久居民，無法在本地擁有房產，於是把洋房放在兒子名下。

商人與兒子確實曾立下協議，商人夫婦有權一輩子住在洋房，但兒子對此設下條件，即商人不准在洋房內鬧事或做出不合理的行為。

法官認為，商人的暴力行為已違反兒子的條件，按照協議，他已失去繼續住在洋房的資格。至於商人妻子，她沒有違反居住條件，但她選擇跟著商人共進退，搬出豪宅。

**商人夫婦指被百般刁難**

商人夫妻指責兒子與媳婦對他們百般刁難，包括限定兩人只能在臥房內活動，不准傭人伺候他們，目的是把雙親趕出洋房。

判詞顯示，訴方指商人的兒子與媳婦嘗試為難雙親，不讓他們舒適地在洋房生活。這包括不准商人夫婦在臥房以外的空間活動，以及指示傭人不准伺候兩佬。

訴方稱，有一回，商人妻子全身酸痛，於是請按摩師上門服務，豈料兒子卻指示媳婦報警趕走按摩師。

但法官認為，訴方的說辭缺乏說服力。例如，電眼視頻顯示商人可手持刀子在洋房任意走動，這不符合他與妻子被限制行動的說法。

**無證據顯示商人遭欺壓**

法官認為，無充分證據顯示商人在公司遭受欺壓，但法官指示兒子以公平的價格，買過父母親的公司股份。

除了洋房居住資格，商人所提出的指控包括兒子在他一手所創辦的Evergreen Global公司里，對商人進行壓迫，以及未經商人同意轉移公司股份給自己等。

商人聲稱，由於自己花許多時間在印度和尼泊爾管理其他生意，新加坡的公司主要交由兒子打理。結果，在商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兒子獲委任為公司董事，生意夥伴也擅自把公司股份轉讓給兒子。

法官不接受商人在公司受到欺壓的說辭，也不認為有充分證據顯示兒子惡意轉移公司股份。不過，法官裁定，兒子須以公平的價格，買過父母親在公司的股份。

法官也指示兒子遵守協議，每年支付父母親一筆36萬元（108萬令吉）的零用錢，以及出資100萬美元（420萬令吉）給母親買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