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教育部修訂O水準音樂類課程提綱,今年起實施
教育部修訂O水準音樂類課程提綱,在原本要求學生修讀亞洲音樂和西方古典樂的基礎上,加入爵士音樂、流行音樂以及多媒體音樂的課程內容。
修訂後的音樂課程大綱從今年起已經實施。
適用於修讀下列課程的學生:
四年音樂特選課程(Music Elective Programme,簡稱MEP)
兩年強化音樂課程(Enhanced Music Programme,簡稱EMP)
兩年O水準音樂考試課程(O-Level Music Course)

開設有音樂特選課程的學校如下:(以教育部官網更新為準)

在此大綱下的第一批學生將於2020年迎來O水準音樂及高級音樂會考。
新加入的三個音樂領域相信可以為學生提供探索和體驗更廣闊音樂類型的機會,幫助他們在今後的表演和創作中展現更多樣化的音樂內涵。
除此之外,修訂後的大綱利用科技強化音樂學習。

學生可學習使用數碼音頻工作站來錄音、混音及製作音樂,將所學運用於實踐,同時更加了解現代音樂的流行及創作趨勢。
教育部表示,擴充後的課程大綱為學生在中學之後的音樂旅程鋪路,開闢更多可能性。同時,此項修訂也將為新加坡的創意藝術領域,例如音樂製作、動畫及電影、數碼媒體等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開辦強化音樂課程的學校如下:(以教育部官網更新為準)

教育部長王乙康表示:通過新課程大綱,學生有機會接觸更多音樂類型並珍惜它們,除了學習經典的作品和代表音樂家外,也不乏可以學習更多小眾和本土化的音樂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