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家失竊 鄰居竟是賊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7KaK
Published: 2018-09-05
Source: 獅城新聞

![住家失竊 鄰居竟是賊](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235/12352253.avif?1589871422)





羅文偉說，電視機被偷，只剩下架子。（饒進禮攝）

住家大白天遭破門行竊，財物不翼而飛，41歲獨居男下午報警，凌晨就發現鄰家青年試圖開他家門，15分鐘後門外還出現「火瓶」，氣得他一天內兩度報警。

根據警方文告，警方上周日（2日）下午約3時50分接獲通報，指盛港萬國彎第986C座組屋某單位遭到破門行竊，嫌犯隔天已被逮捕。

據悉，嫌犯是28歲的默哈末（Muhammad Ridhwan Bin Abdul Rahim），他就住在失竊單位隔壁。

記者今早走訪失竊單位，住戶羅文偉（41歲，待業）受訪時說，當天下午他出門回家後，赫然發現部分窗片被拆掉，屋裡的電視機和平板電腦等財物以及備用鑰匙失竊，立刻報警。

沒想到隔天（3日）凌晨3時半左右，他突然被嘈雜聲驚醒，發現有人試圖用鑰匙打開他家門鎖。「我馬上跳下床查看，一開門就抓住對方的左手，認出原來是住在隔壁單位的青年。」

羅文偉馬上質問青年有何居心，對方還聲稱是撿到他家門鎖，打算上門還給他。「我問他說，如果要還東西怎麼不是敲門，而是要直接開門？」

他坦言，雖然心中懷疑青年就是早上偷東西的罪魁禍首，但看青年精神不穩定，不想多生事端，就只是叫他回家去。

始料不及的是，剛過15分鐘，羅文偉又聞到門外傳來汽油的味道，開門看見火已經燒到瓶口了，憤而再度報警。

文告指出，宏茂橋警署警員徹查後掌握嫌犯身份，於本周一將他逮捕歸案。嫌犯今天在日間破門行竊的罪名下被控上庭。

據了解，青年原來有案底，他曾在前年10月因夜間破門行竊被定罪，因此一旦罪成，除了可被判監長達10年，另須接受鞭刑。

不僅此，青年在去年12月9日至今年10月3日獲得假釋，但他在這期間犯案，牴觸減免令（Remission Order），因此須多坐牢不超過32天。

完整報道，請翻閱2018年9月5日的《聯合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