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職工總會U關懷中心在截至今年6月底的15個月內,處理了320宗僱主拖欠薪水的個案,平均每個月處理20宗。這些僱主所拖欠的薪金總額達到166萬元。
職總助理秘書長再納在職總的博客說,這些個案中,僱主拖欠的薪水平均相等於工友2到3個月的工資,一些僱主甚至拖欠多達九個月的工資。
再納指出,一些工友雖然領不到薪水,卻沒有及時向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提出投訴。一些人甚至不知道要怎麼追討薪水,只能幹等。
他因此勸請工友要提醒僱主支付拖欠的薪水。如果僱主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支付欠薪,工友應該儘快向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或工會尋求協助,以防欠薪數目越滾越大。這麼做,也能提高成功討回薪水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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