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不知須回國服兵役 男子上訴被駁回判監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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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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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新加坡籍男子年僅七歲時就跟著母親移居印度，他辯稱在國外每天掙扎求存，根本不知道自己應返新服兵役，所以才逾期留在海外長達五年半。男子的上訴被高庭駁回，須坐牢14周。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指出，證據顯示男子納拉什古瑪（28歲）對須履行國民服役義務一事知情。納拉什古瑪曾經在男親戚的陪同下，向中央人力局申請出國准證，儘管知道須在准證到期前回返新加坡，卻沒有這樣做。

納拉什古瑪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所持有的出國准證到期後，沒有回返新加坡，逾期留在海外長達五年半，牴觸國民服役徵召法令。不認罪的他早前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治罪。他不服所判，星期三（3月19日）上訴至高庭，案件由三司審理。

聆訊揭露，出生於1997年的納拉什古瑪在七歲的時候，跟隨印度籍的母親回鄉並且在印度上學。2009年10月至11月，中央人力局向年滿13歲的他發出書信，通知他若在入伍服兵役前出國超過三個月，須向當局申請出國准證。

納拉什古瑪在2010年1月和2012年1月，兩次申請並取得出國准證，他第二次是在男親戚的陪同下前去中央人力局提交申請。第二張准證在2013年9月30日到期後，納拉什古瑪繼續留在印度生活，直至2019年4月7日回返新加坡時在機場被捕。他過後入伍，已完成國民服役。

辯方的立場是，納拉什古瑪於2018年嘗試在印度申請更新新加坡護照時，才得知須回返新加坡解決國民服役的問題；在這之前，他並未收到服兵役的通知。代表律師蘇雷士說，納拉什古瑪在印度的生活困苦，母親患癌病逝。每天都在掙扎求存的他，並不知道須回返新加坡服兵役。

不過，控方回應，納拉什古瑪所牴觸的法律屬於直接罪責（strict liability），即事實已證明被告確實在出國准證失效後，仍留在海外長達五年半又六天，這已足夠將他定罪，因此法庭判他罪成的裁決無誤。

在聽了控辯雙方陳詞後，三司認為，納拉什古瑪對他應履行國民服役義務是知情的，因此他曾經兩次向當局申請出國准證，並且在第二個准證到期幾個月後，致函中央人力局，要求延長在國外逗留的時間；三司指出，納拉什古瑪如今聲稱當時有人在書信中冒充他的簽名，但辯方沒有提出證據來支持這樣的說法。

自2017年高庭制定逃兵役判刑框架以來，包括納拉什古瑪在內，已有29人因逃兵役被判監禁。國防部早前強調，當局嚴正看待違反國民服役徵召法令者。新加坡所有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義務履行國民服役。如果允許居住在海外的公民或永久居民逃兵役，或自由選擇何時開始服役，這對其他履行國民服役義務的人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