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入境我國為犯罪團伙提款100萬元 兩名馬國青年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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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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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法新社）

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多次入境新加坡，按「班表」分多次為詐騙團伙從提款機取出合計約100萬元現金。兩人落網時身上被搜出數十張提款卡和現金，他們周五（6日）被判坐牢。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3歲被告Chang Yang被判監禁四年四個月，27歲被告Ivan Thong Yoong Khean則被判監禁四年。

兩人承認合謀於2024年5月到12月期間，從24個銀行帳戶盜取了40萬3020新元。

此外，Chang Yang還盜取了37萬1850新元，Ivan Thong Yoong Khean也盜取了25萬5620新元。

另外兩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根據「班表」入境提錢 

案情顯示，兩名被告都是因為欠債而加入為犯罪團伙辦事。

兩人被拉進Telegram群組，隨後接收到「班表」，安排他們在特定日期入境新加坡。

入境新加坡後，他們就會通過聊天群組收到指示，告知他們取款金額、使用哪張銀行卡，以及每一張卡的一次性密碼。

他們一般會到\*SCAPE的儲物櫃獲取銀行卡，有時則是由送貨司機把卡交給他們。

兩人決定好去哪裡提款後，會通知聊天群組，並在收到進一步指示後行動。

兩人平均一周「值班」兩到三次，每次執行任務後都會從中抽取500到600新元。

根據接獲的指示，兩人會將剩餘的現金交給第三方，或帶回馬來西亞。

Chang Yang和Ivan Thong Yoong Khean分別因此獲得約5萬令吉和1萬令吉酬勞。

被捕時身上持36張提款卡 

兩人最終於2024年12月5日在高島屋（Takashimaya）被捕，當時他們身上持有36張提款卡和3萬4720新元現金。

當局也在一個儲物櫃發現15張提款卡。

這些錢皆來自冒充政府官員騙局和支付寶詐騙案的受害者，當中包括弱勢群體和年長者。

控方說，案件涉及跨國犯罪集團，而兩名被告清楚自己是為團伙辦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