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手腳不幹凈,工作不滿3個月,便開始在僱主位於巴西立一帶的住家內,從抽屜里偷錢。(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女傭為僱主工作不到3個月,便30次偷女僱主共4490元,並將大部分的錢拿去上網賭博,昨日被判坐牢15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印尼籍的艾沃琳(26歲,譯音),她面對一項偷竊以及一項牴觸2022年賭博管制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5月5日開始為41歲女僱主一家工作,主要負責打掃房子和煮飯。
不過,被告手腳不幹凈,工作不滿3個月,便開始在僱主位於巴西立一帶的住家內,從抽屜里偷錢。
被告於去年7月28日至10月13日間,共偷竊了30次,總金額為4490元,每次偷走的現金數額介於20元至850元之間。
被告在干案後,把錢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內,之後將618元匯給遠在印尼的家人,再把200元用來買二手手機,大部分贓款則用在上網賭百家樂(Baccarat)。
被告於去年10月17日中午12時13分,傳簡訊給女僱主自首,並在當天回僱主家向女僱主坦承一切。女僱主於去年11月2日先將被告帶到女傭中介公司,之後再帶被告到警局報案。
被告用未支付給她的285元薪水,來賠償女僱主的損失。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她通過通譯員求情時說以後不會重犯,並稱自己有兩名年幼的孩子,希望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