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兼職清潔工超過12年 外籍女傭被判監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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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7
Source: 獅城新聞

![非法兼職清潔工超過12年 外籍女傭被判監罰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9/17795653.avif?0)





示意圖。（圖： iStock）

外籍女傭非法兼職清潔工超過12年，在至少五戶家庭非法工作，賺取了約29萬6000元，最終被判坐牢16個星期，罰款2萬50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51歲的菲律賓籍女被告Maya Clarina Santos Tagapan周二（3日）在庭上被判刑。如果她無法繳付罰款，將需額外服刑五周。

庭上揭露，被告在2007年為一名新加坡女子Judy Gan兼職打工，她當時有另一名僱主。

被告在2010年因為原本的僱主將離開新加坡，而她希望繼續留在我國工作，因此讓女子「雇用」她。兩人達成協議，被告自行找住處，每個星期天早上9點至下午3點為女子打掃家裡。

其餘時間，被告需自行找兼職清潔工作。女子每月只繳付被告的300元女傭人頭稅，沒有給她所申報的工資，但被告每月會歸還其中的200元。此外，女子也會支付被告每周為她打掃的90元費用。

被告在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間，至少在另外五個僱主家中提供打掃服務。她每月賺取約2000元，工作內容包括吸塵、拖地、清洗廁所、洗衣服和熨燙衣物。被告透過這些兼職清潔工作賺了月29萬6000元。

在工作準證規定下，被告必須住在女子的住處，但她卻在其他地方租房和床位。人力部是在2023年3月接獲通，隨後展開調查。

根據法律，若被發現無有效工作準證從事自僱工作，可被判監禁最長兩年、罰款最多2萬元，或兩者兼施。

違反工作準證條件、沒有住在申報地址者，可被判監禁最長一年、罰款最多1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