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毒死囚要求暫緩正法被拒　上訴庭：再通知行刑無須給足7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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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20
Source: 獅城新聞

![運毒死囚要求暫緩正法被拒　上訴庭：再通知行刑無須給足7天通知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4/17544922.avif?0)





（新加坡訊）一名運毒死囚向最高法院上訴庭申請暫緩行刑，理由包括他僅在4天前才接到上絞刑台的通知，但上訴庭駁回這項申請並指出，內政部從未表明會提早至少7天，通知死囚關於正法日期。

上訴庭法官鄭永光解釋，目前每名死囚在被正法之前，會在至少7天前通知，好讓他們處理個人事務。不過，若死囚之前曾接過通知，但行刑因某些原因而被令暫緩，當局再度通知死囚行刑日期時就不必給足7天時間。

申請被駁回的新加坡男子羅斯蘭（53歲）已在本月15日被正法。

羅斯蘭與馬來西亞同夥帕伍斯因販運不少於96.07克的二醋嗎啡（俗稱海洛因），2010年4月被新加坡高庭判處死刑。

兩人針對罪成與刑罰，隔年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但被駁回。

之後，羅斯蘭獨自或連同其他死囚，前後至少10次向上訴庭與高庭提出各種上訴與申請，其中一些申請與他的運毒案有關。例如，他在2015年向上訴法院申請提呈新證據，並堅稱自己不是毒販，而是一個「錯誤時間出現在錯誤地點」的嗜毒者，以及在2016年以自己只是運毒跑腿為理由，向高庭申請重新判刑。這些申請最終都被駁回。

羅斯蘭也針對不同政府單位向法院提出訴求與申請。這包括他在2021年，連同另外16名囚犯要求法庭裁定，新加坡總檢察署與中央肅毒局對囚犯有種族歧視，違反囚犯應有的權利但被駁回。

羅斯蘭至少5次向新加坡總統申請特赦也失敗。

本月11日，他接獲通知，得知自己會在15日被正法，他趕在13日向上訴庭申請暫緩執行死刑。

這並非羅斯蘭首次在上絞刑台前的「最後一分鐘」入稟法庭，他在2022年做過同類申請，當時獲得上訴庭批准暫緩行刑。

羅斯蘭在這次申請中提出五大理由，要求法庭諭令暫緩執行他的死刑，包括他在上絞刑台的4天前才接到通知，以及他向律師公會投訴代表律師，投訴結果未出爐等。

上訴庭法官鄭永光在本月14日發出的書面裁決中解釋，內政部今年6月檢討後決定，若死囚之前曾接過被正法的通知，但行刑因某些原因而被令暫緩，當局再度通知死囚行刑日期時，就不必給足7天時間。

法官也說，其實死囚在他們的案件上訴與特赦申請被駁回後，就知道自己遲早會被正法，羅斯蘭是在至少兩年前就知道會上絞刑台，他理應有充分的時間處理個人事務。

至於羅斯蘭對律師王尹平（譯音）的投訴，法官指出，直至今年10月16日，王尹平仍代表羅斯蘭向法庭提呈文件，但不到一個月後，羅斯蘭就向律師公會投訴王尹平，而且投訴內容與王尹平在今年8月以前的行為有關。

在法官看來，羅斯蘭是要藉對律師的投訴來拖延他的行刑；而且，即使律師接下來可能面對紀律檢舉，也不影響羅斯蘭的運毒罪名與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