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騙走逾30萬元青花瓷又損壞名畫還贗品 古董商判監兩年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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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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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財務困境的古董商以必須估價為由，從收藏家處騙走一尊價值逾30萬元的清朝乾隆年間青花瓷，再以這一古董套現15萬元來還債。他另外在清理字畫時，不慎損壞真跡，以贗品歸還物主。這名不老實的古董商現在被判入獄兩年五個月。

郭曉（42歲，譯音）共面對五項包括失信、欺騙和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將另兩項納入考量，星期一（3月3日）宣判。

控方指出，被告為個人利益失信價值至少31萬5280元的青花瓷，還企圖通過歸還仿品和偽造標籤來掩蓋罪行，促請法官判他坐牢兩年五個月至兩年八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是一名古董銷售商，經營一家名為Chinese Art Centre的私人有限公司。受害人是一名古董收藏家，曾向被告購買古董而結識。

2023年10月25日前，有一群買家有意購買受害人的藏品，被告為拍藏品的照片探訪受害人。由於受害人的妻子對於將銷售古董一事交給被告感到不放心，受害人於是告訴被告，他已不打算出售藏品。 

幾天後，被告聯繫受害人，稱會到香港一趟，希望受害人同意讓他帶其中兩件藏品到香港估價。於是，兩人在10月25日見面，受害人同意讓被告帶走一尊乾隆時期的青花蒜頭瓶，這尊青花瓷價值約180萬港幣（約31萬5280新元）。

受害人也提醒被告，未經他的允許不得銷售這尊青花瓷。被告開了一張5萬元的遠期支票給受害人，作為擔保。

當時，被告的公司因受到冠病疫情影響而面臨財務困難，欠下六七萬元的債務，因此，被告決定用受害人的青花瓷套現還債，他以15萬新元的價格將青花瓷賣給一名古董商。

被告在2023年11月11日歸還了一尊青花瓷的仿品給受害人，並偽造相關標籤，意圖欺騙受害人。受害人在11月14日向警方報案。

謊稱清潔字畫 結果破壞真跡

其實，早在這之前，被告已欺騙過受害人。2021年6月左右，被告在受害人住家看見一幅出自新加坡著名書畫家林子平之手、名為《水調歌頭》的字畫。這是受害人早前以1萬8000元購入的藏品。

被告當時指字畫上有一些污跡，建議受害人聘請專人清理。受害人接受被告的建議，同意讓被告帶走字畫進行清理，並支付被告2700元的清潔和運輸費。

2022年1月，被告通知受害人這幅字畫已修復好，會在1月24日送還受害人。 

當天，被告把裝有一幅字畫的塑料管交給受害人，並囑咐後者不要打開，因為管子裡裝有氮氣，有助於保存字畫。 

2024年6月，受害人因搬家想要為字畫重新裝裱，便帶著字畫到一畫商辦公室，豈料員工指出裝在塑料管內的字畫是贗品。

調查揭露，被告其實根本不懂得如何清理字畫，他在根據網上教學視頻處理時，錯誤使用化學藥劑，不慎在字畫上造成更多污跡，因不知如何向受害人交代，便決定以贗品替換。於是，他使用在清理前拍下的照片，到影印店將字畫列印出來。但紙包不住火，真相兩年多後還是顯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