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人涉色情活動被拘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MYZg
Published: 2025-07-31
Source: 獅城新聞

![28人涉色情活動被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211.avif?0)





警方近日破獲一起網絡賣淫集團案件，共拘捕28名涉案人員，包括8名男子和20名女子，年齡介於21至61歲，涉嫌參與賣淫相關活動。

2025年7月30日，刑事偵查局、警察情報局、中央警區、湯申警區、勿洛警區、特別行動指揮部，以及移民與關卡局聯合展開突擊行動，搜查地點遍布惹蘭峇峇央央、巴西班讓路、文禮大道、克里芝路、裕廊西71街、海灘路、大成巷、班傑明街、金衣街、歐南園路、 Orchard Road 以及惹蘭克馬南一帶，最終成功拘捕28人。

行動中，警方查獲總值超過61萬新元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帳戶資金、兩輛豪華轎車、18隻名貴手錶，以及兩部手機、筆記本電腦和與賣淫活動相關的物品。其中三名年齡介於30至45歲的男子將於2025年8月1日被控上法庭，涉嫌違反《1961年婦女憲章》，協助運營該網絡賣淫集團。其餘人員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根據《1961年婦女憲章》規定：

任何人若明知而全部或部分依賴他人賣淫所得維生，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七年，並可處以最高10萬新元罰款。

任何人若明知而索取、收受或同意收受任何報酬，作為引誘或獎勵，以提供服務協助另一女性從事賣淫活動，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七年，並可處以最高10萬新元罰款。

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內或境外，若在經營過程中使用與新加坡有關的遠程通訊服務，提供或協助女性在新加坡從事有償性服務，一旦罪成，可處以最高10萬新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若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一旦罪成，可處以最高10萬新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若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妓院，一旦罪成，可處以最高10萬新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表示，將持續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賣淫活動，堅決遏制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安寧與秩序的行為。

![28人涉色情活動被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212.avif?0)





![28人涉色情活動被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213.avif?0)





![28人涉色情活動被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214.avif?0)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7月31日 晚上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