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男子基於53萬個總價值超過650萬元的電子煙及零件被當局查封,而夜探倉庫計劃偷出貨物,唯當場被發現後撒謊,最後被攔下,甚至還在車內發現藏毒。
被告徐偉源(36歲)面對9項包括竄謀破門行竊、妨礙司法公正、濫用毒品等的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5項控狀,並判坐牢1年1個月又6周。
根據案情,男子蔡偉明(34歲)將電子煙進口到新加坡分銷。他存放貨物的倉庫被衛生科學局突擊,查案人員起獲至少18萬9010支電子煙和35萬1223個配件,這批貨品的市值約為652萬9600元。當局扣押這些電子煙和配件,作為日後做出提控的證據。

倉庫內被當局查封的電子煙。(檔案照)
《新明日報》報導,蔡偉明隨後雇用被告,讓他去探查倉庫外是否有當局人員看守,以計劃如何把貨品偷出來。
去年3月23日晚上10時後,被告開車進入工業區的停車場,找到被查封的單位,結果被三名在場衛生科學局人員詢問他的來意。
被告謊稱自己去錯了地方,嘗試要離開,於是進入電梯回到停車場。午夜12時40分,當他開車要離開停車場時,被另一組當局人員攔下。
當局人員搜查被告的車子,發現一包白色粉末以及吸毒器具,白色粉經化驗後,被證實是克他命(Ketamine)。
檢測中,被告的尿液也發現含有冰毒和諾克他命(norketamine)。
被告承認當天吸食毒品。(人名音譯)
去年在大馬被捕
被告面控後獲保釋,尋僱主助潛逃,最終在大馬落網,引渡回新。
被告於去年3月28日被控,4月4日獲得保釋,保釋條件包括讓當局扣押護照。
獲保後,被告聯繫蔡偉明,指對方曾答應,若他被捕就會助他潛逃。當天傍晚,被告收到不知名人士的簡訊,讓他隔天早上到大士的一家工廠。
他如期抵達後,又收到簡訊讓他找個黃色羅厘,隨後在羅厘司機(24歲)的協助下,躲在駕駛座後方,通過大士關卡潛逃到大馬。
由於被告潛逃後沒有如期出庭,法官對他下達逮捕令。被告於去年10月13日在大馬被捕,之後引渡回新加坡,還押至今。
手法不複雜
控方指出,這起案件涉及的電子煙和配件數量龐大,但被告沒有使用任何用於監視的設備,手法不複雜。
綜合五項控狀,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1年1月8周至1年2個月8周。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1年1個月又6周。
法庭系統的記錄顯示,蔡偉明自2024年10月被還押,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
根據警察部隊和衛生科學局早前發布的聯合文告,還有另外兩名新加坡籍男子林志偉(40歲)和埃爾文(23歲)在倉庫附近徘徊被發現後,因涉案被控。他們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