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糾紛中咬斷他人耳朵 摩托車騎士被判監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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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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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咬掉他人耳朵而被判監打鞭。（示意圖：iStock）

在泛島快速公路（PIE）上與人起爭執後，摩托車騎士竟咬斷對方耳朵，昨天（12日）在國家法院被法官斥責其行為殘忍野蠻後，被判坐牢20個月和打鞭三下，並且吊銷各級駕照12個月。

36歲的被告Ronald Koh早前針對一項蓄意傷害Quak Beng Gim和一項蓄意重傷Quak Wei Quan的罪狀進行抗辯，兩名傷者是父子關係。

法官在審訊結束後判被告罪名成立，昨天判刑。

案件發生在2024年2月26日下午2點左右，地點是往樟宜機場方向的泛島快速公路、過了沈氏大道出口的路段。

Quak Beng Gim當時開著車，Quak Wei Quan是前座乘客，他們在被告示意他們停車理論後把車停在路旁。

雙方下車後開始爭論，Quak Wei Quan和被告扭打在一起。Quak Wei Quan之後通知父親說被告咬斷了他的耳朵，兩人開始在路上尋找被咬掉的那一塊。

他們之後在靠近一個小排水溝的路面上找到兒子的「耳肉」並用紙巾包起來，兒子過後被送到黃廷方醫院。

被告指父子撒謊 稱是父親咬斷兒子耳朵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答辯時聲稱，他不可能咬斷他人的耳朵，還說是這對父子撒謊，當時是他們對他動手。

主控官指出，年輕傷者的傷勢嚴重，需要手術重塑耳朵，但儘管如此，耳朵已被咬掉五、六成，永久影響外表，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兩年和三下鞭刑，以及禁駕12個月。

被告仍堅稱他只是在送貨，但傷者父子擋道危害他的安全，他甚至要求重審，表示傷者的傷勢是他的父親造成，沒有證據說是他乾的。

法官表示年輕傷者被咬掉的耳肉大小約3.5公分長和1.5公分寬，雖已經動手術接回，但永久影響外表，他在年輕傷者出庭供證時親眼看見。

法官斥責被告的行為殘忍野蠻，需要打鞭以儆效尤。

另外，被告還因涉及其他公路糾紛傷人事件而在接受調查，相關案件仍在等待審理。

蓄意重傷他人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及罰款，或鞭刑。蓄意傷人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及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