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偷室友近6000元首飾 男子辯稱「女友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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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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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國健被指偷室友的首飾去典當，他不認罪，早前被判罪成。（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女子向房東投訴自己丟了3件價值逾6000元的首飾，當地警方介入調查後，方發現她的室友剛典當3件同款首飾，但室友否認偷竊，甚至稱首飾是已故前女友留下的。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王國健（49歲）面對一項偷竊控狀，指他在2022年11月11日到12月19日，於新加坡勿洛北一個租屋單位里，偷走中國女子劉寧的3件首飾，包括一條價值4600元的項鍊、一條價值約362元的金項鍊、一個價值1318元的金手鐲。

根據法庭文件，案發時被告和女子同住在事發單位。

被告不認罪，案件經審訊，法官早前裁定他罪名成立，控辯雙方前日針對判刑進行陳詞。

## 男子說詞反覆受質疑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被告的說詞一再改變，一開始否認典當任何首飾，後來稱首飾是已故前女友留下來的，又說是劉寧的男友把首飾以2000元賣給他，最後竟放棄辯駁，反而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被告的代表律師黃祖揚則反駁，指被告也拿出已故女友的照片，證明她也曾戴過那條項鍊，且項鍊手鐲都並非特別定製，劉寧沒有更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首飾就是她的。

控方卻指被告如何得到3件首飾的說法難以置信，且對不同人說出不同版本。根據當鋪的記錄，被告稱首飾是自己買的。

當被告遭警方問話時，一開始說自己從未典當任何物品，後來又說首飾是劉寧的男友賣給他的，錄口供時始終沒提到已故前女友。

控方指若首飾真的是已故前女友留給被告的，那他為何從未在錄口供時提過。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斟酌，案展1月22日下判。（人名音譯）

## 室友為追回首飾 懷胎來新供證



身懷六甲的劉寧從中國飛來新加坡出庭供證，被告則稱調查官錄口供時，編出是女子男友把首飾賣給他的說法。

控方指出，劉寧沒理由撒謊，懷孕的她為了能拿回屬於自己的首飾，特地從中國來新加坡出庭，並能出示證據，證明3件首飾都是她的。

當控方問被告為何稱3件首飾是劉寧的男友以2000元賣給他時，被告稱當他告訴調查官首飾是已故女友給他時，調查官不願記錄此說法。

被告稱是調查官編出劉寧男友把首飾賣給他的說法，且記錄這說法。

控方指被告擅闖劉寧的房間，侵入他人私人空間，並從典當他人首飾賺取1570元，至今都沒做出任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