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遭醉酒司機撞死　丈夫入稟索償1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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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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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妻子夜歸過馬路時被酒後開車的駕駛者撞死，丈夫起訴駕駛者，為失去經濟支柱的自己和患病女兒索償至少125萬新元，辯方反指女死者事發時也喝了酒，判斷力受影響，沒有查看路況就衝到馬路上，是女死者本身的疏忽導致她喪命。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2020年2月21日，凌晨1時19分左右，地點是新加坡宏茂橋10道第541座組屋前的路段。死者陳麗光被撞倒後失去意識，送院後宣告不治，死時28歲。

陳麗光與丈夫符偉聞（39歲）育有一名5歲的女兒。符偉聞去年入稟新加坡高庭，以妻子遺產執行人的身份起訴司機立士維倫（38歲），為自己和女兒索討至少125萬新元。

案件目前在審前會議階段，審訊日期未定。

根據訴訟文件，事發時陳麗光在宏茂橋10道過馬路，結果被答辯人駕駛的汽車撞倒。答辯人下車查看情況，接著把車開至附近停車場，再步行返回車禍現場。身上滿是酒味的他接受酒精檢測沒有過關，當場被警方逮捕。

救護車抵達時，陳麗光已失去意識，並且沒有呼吸與脈搏。她被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急救，在車禍發生約52分鐘後宣告不治。

訴方在索賠書中指車禍發生是答辯人疏忽所致，這包括他在事發時沒有注意路況、沒有顧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沒有及時剎車，以及在判斷力受酒精影響下開車等。

訴方指出，除了失去至親的傷痛，陳麗光的逝世也對丈夫和女兒造成經濟上的損失。陳麗光生前在一家招聘公司工作，每月薪水和佣金近4000新元，而且工作表現良好，原本有升職加薪的機會。

訴方指出，陳麗光生前分擔了家中開銷，包括患病女兒的醫藥費，她的逝世對符偉聞和女兒而言無疑是失去經濟支柱。

根據訴方的計算，如果陳麗光沒有過世，料在有生之年能為家庭帶來約103萬新元的收入。同時，符偉聞得在妻子逝世後請多一名女傭照顧年幼的女兒，直至女兒獨立，這筆花費估計約22萬餘新元。加上喪禮花費等其他索償項目，訴方所要追討的賠償金額超過125萬新元。

辯方在提交給法院的答辯書中駁斥，新加坡衛生與科學局報告顯示陳麗光死前喝了酒，而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每100毫升有229毫克，比答辯人每100毫升血液中有122毫克酒精含量高出許多。

辯方認為，陳麗光在事發時喝了酒，判斷及集中力嚴重受影響，她沒有看清楚路況就衝到公路上，她的疏忽是車禍發生導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