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體出售部分屋主 或須付大筆賣方印花稅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NN5E
Published: 2021-11-20
Source: 獅城新聞

記者根據市區重建局房地產資訊系統整理的數據發現，這些賣出房子的屋主，有92名是在少於四年時間內賣出房子，意味著這些屋主都得繳付4％至16％不等的賣方印花稅，甚至超過50萬元。

![集體出售部分屋主 或須付大筆賣方印花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2/16826903.avif?1637337603)





集體出售市場火熱，讓不少屋主一夜致富，發了一筆橫財。

然而，一些屋主可能得繳付巨額的賣方印花稅（Seller's Stamp Duty），其中甚至有屋主得繳付超過50萬元的賣方印花稅。

![集體出售部分屋主 或須付大筆賣方印花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2/16826904.avif?1637337603)





市場分析師表示，不少屋主會因這筆賣方印花稅，導致現金周轉問題。

他們也提醒說，有意趁著集體出售熱潮，購買有集體出售潛能房子的買家，不僅面對房子無法集體出售的風險，在扣除賣方印花稅等費用後，所賣房子未必能大賺一筆。

本地集體出售市場近來交易活動活躍，至今有九宗集體出售交易順利完成，許多屋主在集體出售成功後，都成了百萬富翁。

但記者根據市區重建局房地產資訊系統（URA Realis）整理的數據發現，這些賣出房子的屋主，有92名是在少於四年時間內賣出房子，意味著這些屋主都得繳付4％至16％不等的賣方印花稅。

例如豪山村公寓（Sun Rosier）日前成功集體出售，一名屋主在今年4月，以192萬元買下面積為2336平方英尺的單位。

在豪山村公寓成功集體出售後，這名屋主預計可得到440萬元，短短五個月內賺了248萬元。但由於他在少於一年時間內賣出房子，他必須以現金繳付12％或相當於52萬8000萬元的賣方印花稅。

據了解，淡濱尼閣（Tampines Court）有49名屋主也受影響，必須繳付6萬8000元至27萬7000元的賣方印花稅。

仲量聯行（JLL）區域董事陳鴻文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表示，受影響的屋主大部分是在兩三年前買房，必須繳付8％到12％賣方印花稅。以出售價200萬元計算，這相當於16萬元到24萬元的賣方印花稅。

「比較麻煩的是，賣方印花稅得在交易完成後的兩個星期內繳付，但發展商的錢一般得等上好幾個月才交到屋主手中。因此，屋主要在短短時間內拿出幾十萬現金繳付印花稅，會是一件困難的事情，造成現金周轉問題。」

陳鴻文還指出，如果賣方無法如期繳付賣方印花稅，他們將得支付按5％年利率計算的罰款利息。在嚴重情況下，當局甚至可要求違例者支付高達三倍的賣方印花稅。

賣方印花稅是2010年推出的舉措，旨在抑制投機性房地產買賣。該條例在今年3月11日進行調整。按現有規定，賣家若在購買私人住宅的三年內賣出房產，須支付賣方印花稅，稅率介於4％至12％。如果賣家是在3月11日前購房，其徵稅期限則為四年，印花稅率也個別上調四個百分點。

除了賣方印花稅，世邦魏理仕（CBRE）研究部主管沈振倫指出，一些集體出售的屋主，當初買房時可能還須支付高達15％的額外買家印花稅（ABSD）。他表示，屋主通過集體出售賣出房子，一般不可能蒙受虧損，否則他能以「蒙受財務虧損」為由向分層地契局（Strata Title Board）提出反對申請，導致該交易告吹。

他說：「不過，每個集體出售的屋主未必都大賺一筆，特別是近幾年買房的屋主，必須繳付各種稅。在扣除這些稅負成本後，他們真正的『賺頭』其實不多。」

戴玉祥產業研究部東南亞區域主管李乃佳也說，集體出售熱潮吹起，一些投機性買家瞄準有集體出售潛能的舊私宅項目，希望也能發一筆橫財。

「但我覺得這些買家進場已稍嫌晚了一些，因為他們所買的房子已計入集體出售潛能，房價比幾個月前高出許多。更重要的是，現在幾乎每個老舊私宅項目都在尋求集體出售，市場競爭激烈，要成功售出已越來越困難。」

他呼籲想從集體出售中大賺一筆的投機性買家，仔細衡量集體出售可能面對的風險，特別是買賣房子時得繳付的巨額稅款，從而作出正確決定。

舊文轉載2017年9月26日早報

![集體出售部分屋主 或須付大筆賣方印花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2/16826905.avif?1637335382)





![集體出售部分屋主 或須付大筆賣方印花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2/16826906.avif?1637335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