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暗贖黃金變賣套現　金玉華代理判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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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1-19
Source: 獅城新聞

![暗贖黃金變賣套現　金玉華代理判監一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2/16826218.avif?1637305202)





（新加坡19日訊）金玉華（Genneva）黃金投資公司一名女銷售代理參與黃金投資騙局，幫忙典當金條，再向當鋪謊稱丟失當票，贖回3公斤金條轉賣給銀行，昨日被判監禁一年。

根據新加坡警方昨晚發布的文告，被告是新加坡永久居民陳巧玲（38歲），她是金玉華公司的前銷售代理。

被告是在兩項欺騙罪名下被判罪成，另一項在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下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新加坡警方說，這家新加坡註冊的黃金公司是在2008年到2012年之間推出黃金回購計劃；公司先向顧客出售金條，並承諾會在合同期限內提供高達36%的回報，之後又要求顧客把金條存放在公司，以進行檢查，並承諾會在3個工作日後把同等重量的金條歸還給顧客，如此前後收取多達3500公斤的黃金。

由於個人能典當的黃金重量有限，被告同意幫助負責典當金條的採購主管朱哲龍典當3公斤的黃金。

被告在當票上謊稱自己的名字為典當人，然後在2012年8月23日將所得的16萬6500新元（約49萬9500令吉）以及3張當票都交給朱哲龍。

同年9月29日，被告向當鋪謊稱丟失3張當票，當鋪因此給了她一份聲明表，她當天也在宣誓官面前確認這份聲明書。

被告過後把聲明書提交給當鋪職員，誘使職員把之前典當的黃金交回給她。她之後以大約20萬8827新元（約62萬6481令吉），將金條賣給大華銀行。（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