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銀行戶頭洗黑錢　24歲華青為賺快錢入獄3個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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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7-21
Source: 獅城新聞

![借銀行戶頭洗黑錢　24歲華青為賺快錢入獄3個月2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1/17014810.avif?1658318404)





法國籍男子接到假冒新加坡高庭職員的詐騙電話，結果銀行戶頭被挪走77萬新元（約244萬8600令吉），部分款項轉入一名青年的銀行戶頭。調查揭露，這名青年借出本身的銀行戶頭給不法分子洗黑錢多達230次，至少31名受害者報警。

涉案青年潘志豪（24歲）承認一項欺騙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狀，另一項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前日被判坐牢3個月又2周。

根據案情，22歲的劉錦元在2021年8月找上被告，並介紹一個賺快錢的方式，被告只要幫忙開設銀行戶頭，並借出戶頭用來投資加密貨幣，就可以收到一筆「盈利」。案情沒提到被告與劉錦元的關係。

8月20日，被告按指示欺騙華僑銀行批准他開設戶頭，接著把戶頭資料交給劉錦元和一個陌生人，結果被告的戶頭被用來接收贓款。

一名47歲法國男子在8月25日報警，指他早前接到一名自稱是高庭職員的來電，對方稱他名下的公司因涉及非法勾當而被調查，要他提供銀行戶頭資料，結果他後來發現戶頭內有7個未經授權的轉帳記錄，共77萬新元被轉走。

調查顯示，這筆77萬新元款項中，9萬8000新元（約31萬1640令吉）新被轉入被告的銀行戶頭。進一步調查也發現，被告的戶頭總共接收了24萬8327新元（約78萬9679令吉86仙），前後進行了230次轉帳，警方也因此接獲至少31名受害者的報案。

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凍結被告的戶頭，但當時大筆款項已被轉走，戶頭內只剩下約67新元（約213萬令吉6仙）。

同年8月至9月之間，劉錦元也指示被告刪除兩人的對話記錄，儘管被告當時心存懷疑，但他仍按指示照辦。

被告落網時，警方只從被告的手機找回一部分的對話內容，被告因此犯下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

律師代為求情時稱，被告沒有從中獲益，而且他誤信劉錦元以為戶頭用來投資加密貨幣，才會交出戶頭，因此他的罪責輕，懇求法官判罰款了事。

不過，法官不同意律師的立場，指出被告不熟識劉錦元，儘管對方稱戶頭是用來投資加密貨幣，但被告把戶頭交給他人，顯然自己根本無法確認「投資交易」，不解為何他會同意這麼做。

至於被告聲稱不知道他人利用戶頭進行的勾當，法官認為這是出於被告的過失，因此他的罪責不輕，須坐牢懲戒，以儆效尤。

涉案劉錦元也被控上庭，他的案件將另外審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