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前夫多賺一倍 婦女要求平分孩子撫養費被法官駁回

2023/01/29   •   8184閱
新研究顯示,在馬來西亞,因收入差距而駁回子女撫養費平分要求的案例屢見不鮮。一名女性因收入比前夫多一倍,要求平分子女撫養費被法官駁回,並裁定前夫承擔了孩子每月4000新元的35%。法官強調撫養費應考慮收入能力,而非絕對相等。了解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及相關法律規定,為子女撫養提供參考。

比前夫多賺一倍 婦女要求平分孩子撫養費被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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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圖: iStock

本地一名四年賺120萬元的婦女,要求和前夫平分孩子的撫養費,但因收入比前夫多一倍,被法官駁回要求,並裁定前夫應比婦女支付較少的撫養費。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根據法官周四(26 日)的書面判詞,既然孩子的父親和母親的收入比例約為34:66,那她認為該名父親承擔孩子每月4000新元開支的35% 才算公平。

法官指出,這個數目也比他在去年 2 月,被裁定支付3450 元撫養費的 30%更高。

根據書面判詞,這名父親曾擔任飛行員,但收入因為冠病疫情而受影響。

父親四年賺約60萬元

他們的所得稅報表顯示,這名父親從2018年到2021年的總收入約為60萬元,而母親的總收入則接近120萬元。

法官表示,雖然根據《婦女憲章》,離婚夫婦應有相等的義務來撫養孩子,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必須承擔同等的撫養費,而是應該考慮到他們的收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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