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先生說與友人到新山購買的米、雞蛋、食用油皆被沒收。
一名新加坡網民在社交網絡臉書呼籲新加坡人不要到新山購買食品,以免被馬來西亞海關沒收,並指這是當局的特別行動。


對此,柔州關稅局主任南利澄清,關稅局並沒有在齋戒月期間展開特別取締行動,只是根據馬來西亞法令,統製品一向來都是不能攜帶出國。
根據1961年統製品法令下憲報的10種物品,包括糖、麵粉、食用油、水泥和熔渣、汽油、電油和所有等級的車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氣、軟鋼圓棒、雞及肥料。此外,政府津貼的白米也不能帶出。
另一名獅城客莊先生(46歲,自僱人士)日前也遇同樣狀況,他透露和朋友6月2日到新山購物,回程時在我國海關遇阻。
當莊先生詢問海關人員有哪些產品不能帶出馬來西亞,對方出示了一本禁令冊子。
「整本冊子都用馬來文書寫,我們怎麼會看得懂?此外,我認為也應該將禁品的告示貼在超市,這樣我們才知道哪些產品不可帶出馬國,不必花冤枉錢。」


莊先生指出,過去8年來,他平均每周會到新山2至3次,但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
莊先生也表示當天看到的沒收品中,包括了不在上述統製品名單內的奶粉。
對此,柔佛州貿消局局長諾聶曼表示,海關人員或對商品是否有政府津貼感到混淆,若被沒收商品不屬於政府津貼的統製品,相關人士可安排取回,海關不會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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