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漏洞？為多買組屋出租 一對夫妻假離婚後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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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5-29
Source: 獅城新聞

夫妻為了多買一間組屋出租，竟辦「假離婚」後再過「同居」生活。

一名叫Manfred的網民近日在個人FB貼文，講述他一個前同事為了多買一間HDB，故意與妻子辦離婚的經歷。

根據貼文，當事人原本是一名經理，最近被裁退後無法找到一份薪水符合自己要求的工作，最終決定駕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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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他的公積金存款大部分花在現有的五房式組屋上，餘額未達到最低額要求，因此不能從中提現。

至於妻子的公積金戶口，也因為不符合最低額要求，同樣不能提取。

兩人商量後，決定簽字辦離婚，再動用妻子的公積金購買一間新的組屋後，一起搬進去住。

考慮到原有的五房式組屋已可全間出租，他們決定通過這個方法為自己賺取一個月兩千多元的額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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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問及這麼做是否有問題時，這名當事人解釋說，夫妻合法離婚後均為單身人士，其中一方可保留原有組屋的擁有權。

他還說道：「也沒有法律禁止兩個單身人士住在一起。」

據說，兩人對一紙結婚證書已看淡，只想利用剩餘的公積金為自己賺取額外收入。

貼文在網上引起熱議，有網民留言稱這種做法存在已久，但也有人指出這種做法操作起來至少需要6至8年，還得通過不同部門的審查，未必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