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腦手術理賠被拒！女子控訴保險公司條款「惡意隱藏」，法院判決結果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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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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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女子起訴新加坡保誠保險公司（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要求就腦動脈瘤手術申請超過 10.8 萬新元（約 7.8 萬美元）的理賠金，但法官最終駁回了其主張，並表示稱保誠公司「隱藏條款」的說法是不公平的。

45 歲的蔡女士（Ms Cai Yunhong）指控保誠公司利用一個「被掩埋的單一條款」拒絕了她的理賠。該條款將腦動脈瘤手術僅定義為「開顱手術」（surgical craniotomy），而蔡女士認為這種手術風險更高、侵入性更強且死亡率更高。

然而，在周四（9 月 3 日）的一份書面判決中，地方法院駁回了她的訴求，稱將該條款描述為在保單文件中被「隱藏」或「掩埋」是「不公平的」。

地方法官 Teo Guan Kee 表示，從客觀角度看，保單的覆蓋範圍沒有疑義，且明確規定如果被保險人接受的是血管內修復或相關程序（如蔡女士所經歷的情況），則不屬於理賠範圍。

## 事件經過



2023 年，蔡女士因腦動脈瘤破裂導致中風，在乘坐巴士時突然暈倒。她被緊急送往醫院，由國立大學醫院（NUH）的神經外科主任進行了緊急手術。

她在醫院住了 21 天，其中 8 天在重症監護室（ICU），隨後「奇蹟般地」康復。

蔡女士聲稱，她在手術時無法選擇手術方式，直到後來才發現保誠的保單僅在通過「開顱手術」（即切除部分顱骨以接觸大腦的手術）治療腦動脈瘤時才支付賠償金。

而她接受的是**血管內修復術**，她認為這是目前針對該病症的現代化、微創且基於循證醫學的一線治療方案。

蔡女士是通過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運營的銷售渠道購買的保誠人壽保險——「PruLife Multiplier Policy」。

該保單提供幾類保障，其中包括一項名為「早期危機保障倍增」（Early Crisis Cover Multiplier）的附加利益。

她申請根據該附加保障獲得 108,500 新元的全額賠償及累計利息，並要求退還 2023 年和 2024 年已繳納的兩年保費，以及豁免保單剩餘保費。後兩項金額合計約 1.2 萬新元。

在審理過程中，保誠公司否認蔡女士有權獲得賠付，因為保單文件中將腦動脈瘤手術定義為「實際進行開顱手術」以修復特定病症。

**保單明確規定，血管內修復或相關程序不在保障範圍內。**

保誠公司否認未向蔡女士披露相關合同條款，稱她是通過渣打銀行購買的，且條款已向其解釋清楚。

法官 Teo 表示，保單必須作為一個整體來閱讀，並同意保誠公司的解釋，即無需支付賠償金。

他指出，蔡女士對「早期危機保障倍增」覆蓋範圍的**主觀預期**，不能主導法院對保單的法律解釋。

此外，蔡女士在收到保單後有 14 天的時間審閱條款並申請取消。

法官 Teo 強調，他並未對本案當事人以外的任何一方（包括渣打銀行及其員工）是否對蔡女士負有責任做出裁定。

保誠公司由 Virtus Law 的 Joavan Pereira 領導的律師團隊代表。

該公司此前告訴 CNA，2016 年時各保險公司對血管內修復的覆蓋方式不同，保誠及部分其他公司將其排除在外。

保誠表示，其部分危疾保單（包括 2026 年 3 月推出的最新計劃）現在已提供蔡女士所申請的該項手術保障。

蔡女士周四告訴 CNA，她可能會對判決提出上訴。

她此前表示，提起訴訟是希望以後不再有人遭遇同樣的情況，並補充說，如果她的案例能揭露「這些不公平的做法」、「迫使保險公司在除外責任方面更加透明」，並「提醒他們必須履行誠信義務」，那麼她的努力就不會白費。

本案的訴訟費用尚未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