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耗半年追討亡妻理髮配套　店家：可轉讓或退款50%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goVQ
Published: 2026-04-28
Source: 獅城新聞

![夫耗半年追討亡妻理髮配套　店家：可轉讓或退款50%](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6522.avif?0)





張先生稱，去年11月就開始接觸理髮院詢問配套事宜。（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丈夫花近半年時間追討亡妻的990元理髮配套，稱理髮院遲遲不回應。理髮院發言人受詢時指，配套已經過期，基於好意，已答應可轉讓配套或退還50%剩餘儲值。

張先生（50歲，裝修商）日前聯繫上《新明日報》，指妻子去年9月因肺癌逝世後，他就陸續聯繫馬新兩地的美容院、理髮院與健身房，處理亡妻生前簽下的配套退款事宜。

他透露，與妻子王秀愛（48歲，會計師）皆為新加坡永久居民，而妻子長期在新加坡工作。

去年10月，張先生收到一家位於裕廊商業大道的理髮院發來的簡訊後，就以太太身份詢問所簽配套詳情。「根據店家當時的回覆，配套剩下5次染髮和5次護理。」

直到11月24日，張先生才向店家表明身份，並透露妻子已經離世，才進一步得知配套是990元。

「根據配套資料，太太於2023年8月簽下合約，而她是9月開始癌症治療，醫生也囑咐她不能塗抹刺激性的物品，所以相信才完全沒有用過配套。」

張先生說，他12月份聯繫理髮院，詢問如何處理亡妻的配套，對方當時說需要轉達給管理層。此後他數次追問，理髮院皆以「忙」為由，未給予明確回應，只說稍後會處理。

「我覺得如果有心處理，也不需要拖這麼久，有點不負責任。」

為此，理髮院負責人回應說，他們已聯繫上張先生，並同意轉讓配套，或退還50%的剩餘儲值，但張先生都不願意接受。

負責人也指出，配套已經過期，上面也有明確的條款與細則，說明不能退款。「我們是基於好意，願意退還50%的錢。」

負責人也指出，簽了配套後，店家還得承擔消費稅、經營成本，以及給理髮師的佣金。

## 夫拒理髮院方案：拖延太久只要道歉



針對張先生的投訴，理髮院負責人受訪時表明，過去也曾遇過類似情況，有顧客在妻子去世後致電詢問如何處理配套，最終選擇將配套轉讓給女兒使用，這是他們首次遇到顧客不接受轉讓方案或部分退款的情況。

負責人說，考慮到相關配套涉及手續費，店方是經過內部商討後，基於好意提出退還部分費用的處理方案。

她也指出，配套較早前簽購，原本去年7月到期，不過店方並未嚴格執行到期限制，而是給予顧客較大的彈性使用空間，並會不時跟進顧客的使用情況。

對此，張先生也回應，他覺得理髮院拖延退款事宜許久，因此不願意接受退款，只希望對方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