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手機沒收 17歲女中生持美工刀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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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17
Source: 獅城新聞

![因手機沒收 17歲女中生持美工刀傷人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5789.avif?0)





女學生用美工刀蓄意傷害校務經理和訓導主任。（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因上課遲到，17歲女中學生手機被沒收，她事後試圖取回手機被拒，竟用美工刀割傷校務經理和訓導主任手臂，結果被判入青年改造所至少半年。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於2025年4月28日中午12時20分，地點在一所中學內。

被告是一名17歲少女，她面對兩項用利器蓄意傷人的控狀。由於被告未滿18歲，受到法律保護，媒體不能公開被告名字或任何泄露被告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當天上課遲到，在上午7時45分才踏入校園，手機因此被學校的校務經理沒收以作處分。被告在交出手機後便到課室上課。

約中午12時20分，被告在午休時去找校務經理要回手機被拒。她顯得不耐煩，突然亮出一把美工刀，先割自己的手臂，再往前割傷校務經理的左手臂。

校務經理受傷後指示被告坐在校務室外，也將剛剛所發生的事稟報給訓導主任。訓導主任嘗試說服被告交出美工刀，但被告情緒激動，不肯就範。

被告趁訓導主任打電話給同事尋求支援時，用美工刀割傷訓導主任的左手臂。

一名學校職員最後成功奪走被告手中的美工刀。被告得知學校已聯絡警方尋求援助後，決定回家。

警方過後到被告家將她逮捕。

根據緩刑監視官準備的報告，被告不適合接受緩刑監視，但適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法官接受建議，最後判被告到青年改造所至少半年。

法官也批准被告申請，准許她於6月15日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