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貪心!清真寺員工竟敢偷捐款箱錢,涉案1.4萬被警方逮捕,最高可判15年!

2026/08/11   •   90閱
一名42歲男子涉嫌挪用清真寺捐款超過1.4萬新元,觸犯員工刑事背信罪,面臨最高15年監禁。此案件揭示了信任被辜負後的法律代價,新加坡警方嚴正警告絕不姑息任何欺詐行為。點擊查看詳細案情,了解刑事背信罪的具體指控及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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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起訴一名42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員工刑事背信案件。

2026年5月16日,警方收到舉報,稱一名在清真寺工作的員工涉嫌挪用捐款箱中的資金。初步調查顯示,在2026年2月至5月期間,該男子被認為挪用了在僱傭期間被委託給他的清真寺資金,金額超過1.4萬新元。

該男子將於2026年8月12日在法院受審,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408條關於員工刑事背信的罪名。該罪行最高可被判處15年監禁,並可處以罰款。

警方對任何從事欺詐或不誠實行為的人員持嚴肅態度。違法者將依法受到嚴厲懲處。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8月11日 下午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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