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繳清罰款的外國註冊車輛,從11月2日起,將無法向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申請或更新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P)。
(新加坡訊)從下月2日起,未繳清罰款的外國註冊車輛,將無法向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申請或更新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P)。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昨早在面子書發文表示,所有外國註冊車輛進入新加坡時,都必須持有有效的入境准證。沒有有效准證的駕駛人,受促至少在入境新加坡的兩周前提出申請。未持有有效准證的車輛將被要求折返馬來西亞。
該局強烈建議,駕駛人在入境新加坡前,先到www.axs.com.sg查詢並繳清所有未付罰款。
當局也提醒,罰款繳清後,付款記錄可能需要最多兩天才會反映在相關政府機構的系統,因此駕駛人應提前處理。
民眾可瀏覽陸交局的OneMotoring網站,以了解更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