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15新政】ofo營業執照遭陸交局暫時吊銷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mVy9
Published: 2019-02-15
Source: 獅城新聞

**共享腳踏車業者ofo沒有在指定期限內有效啟用QR碼停車系統及遵守其他相關條例，營業執照昨天（2月14日）起遭陸路交通管理局暫時吊銷。**

ofo必須在下個月13日之前移除所有腳踏車，否則陸交局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撤銷對方的營業執照。

陸交局上個月發出通知，下令ofo必須在2月13日前將腳踏車車隊縮減至1萬輛，並啟用QR碼停車系統，否則營業執照會被暫時吊銷。不過對方並未在期限內遵守條例，包括有效啟用QR碼停車系統。

ofo在執照被吊銷期間不得營業，也必須在下個月13日之前從公共場所移除所有腳踏車。

陸交局指出，如有必要，當局也會在3月14日以後介入，確保腳踏車不對他人造成阻礙。陸交局只會在ofo遵守所有條例後，才允許對方繼續在本地營業。當局會繼續觀察情況，如果對進度不滿意，就會撤銷執照。

陸交局也透露，ofo其實尚未支付30萬元的保證金。根據陸交局規定，獲頒「無車樁」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的業者，須為每輛腳踏車支付30元保證金以及30元的常年執照費。

這筆保證金可以是銀行擔保或履約保證金，萬一業者突然停業，當局可使用保證金來善後，包括移走廢棄在公共場所的腳踏車。

ofo用戶可撥打消協熱線6100 0315或上網www.case.org.sg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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