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惡名昭彰的國際販毒集團「阿公集團」　成員多是新馬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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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5-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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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稱霸歐洲的「阿公集團」，成員多是新馬兩地的通緝犯與亡命之徒。（海峽時報）

**作者 書劍生**

**上**個世紀70年代初期，越來越多歐洲青年染上毒癮，而亞洲的海洛因產量豐盛，尤以泰、緬、寮交界的「金三角」，更成為了世界海洛因和嗎啡生產的大本營。

東南亞主要城市的黑社會人物與非法商人，由於容易找到門路獲取這類被洋人稱為「紅糖」的毒品，他們想方設法，迅速設立了多個分銷網，將毒品私運入歐洲多個國家的首都。

**「阿公集團」迅速崛起成國際販毒集團**

在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記錄當中，「阿公集團」是個惡名昭彰的國際販毒集團，活躍於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以及西歐等地。集團成員由新馬兩地的通緝犯與亡命之徒組成。 

根據1979年丹麥媒體Ekstrabladet報道，國際刑警通緝的一個新加坡殺人嫌犯，已經成為西歐的「海洛因大王」。這名男子就是綽號「海南仔」的陳通明，英文名字是Roland Tan Tong Meng，也是新加坡在通緝的殺人嫌犯。

[「海南仔」今年4月4日在哥本哈根的家裡辦晚宴時猝死](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516609&idx=3&sn=b4ca0b3070be5992ef30ae60625c5634&chksm=ce9382fdf9e40beb995e4388db8b4232ae934052d0b2bad214b35aa300a0cdd4a83cb11bd28a&scene=21#wechat_redirect)的，享年7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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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rey Tyk Scorpion Tan面簿）

這個男子在1969年犯案之後，利用一本假護照，從馬來西亞逃到丹麥，娶了丹麥女子為妻。自1970年起，他轉往哥本哈根經營餐館，過著「平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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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5日傍晚（歐洲時間），丹麥發生槍擊案，地點是丹麥首都哥本哈根一家餐館「Restaurant Bali」。遭槍傷的是獅城商人（右）陳羅仁（Roland Tan，61歲，原名陳同明、陳通明，Tan Tong Meng）和另一名身份不詳的新加坡男子（53歲）。（EKSTRA BLAD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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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槍傷後被送上救護車的陳通明。（EKSTRA BLADET）

據新加坡中央肅毒局（CNB）的資料顯示，「阿公集團」成立於1973年，最初只有十多名成員，由新馬兩地的私會黨徒、罪犯和海員組成，當中多人是新馬兩國的通緝要犯，包括槍匪與殺人犯。

「阿公集團」的總部設在荷蘭的首都阿姆斯特丹，集團控制了當地的「地下活動」與「黑色事業」，包娼庇賭、走私販毒、放貸追債，收保護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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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是吸毒合法化的國度，其首都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是黑幫「搶灘」的地盤。（網際網路）

這個原本是香港三合會的地盤，經過連場黑幫仇殺與血腥格鬥之後，被新馬黑幫後來居上，將控制權強奪過去。尤其是在唐人街，新馬黑幫更是橫行霸道，耀武揚威。

中央肅毒局透露，「阿公集團」以販賣4號海洛因為主，其他凡是可以賺錢的買賣與「生意」，「照殺不誤」。舉凡當大耳窿、鳩收保護費、偷搶綁票等，無所不為。然後，再以洗黑錢的方式投資夜總會、開財務金融公司、經營餐館、開設旅行社，甚至拍電影等等。

**集團內部組織架構與階級分明**

最讓荷蘭等西歐國家唐人街和華社聞風喪膽的是：「阿公集團」內的「刀手」。

這些「亡命刀手」眼中只有錢，草菅人命，視死如歸，兇殘好鬥，而且多數受過軍訓，有些還有武功底子，舞刀弄槍，無所不能。 一如三合會、洪門或者私會黨組織，「阿公集團」也有階級之分。

「大老闆」有如黑手黨的「教父」。分擔不同職務的還有「大哥大」、「大哥」以及「頭目」等。集團的「職務」包括：毒品買賣、擴大販毒與分銷網、安排鳩收毒品交易的黑錢，以及招募運毒者和跑腿等。

集團「盈利」每年數以億計，成員「待遇」優厚，除了運毒酬勞、安家費之外，還有免費的海外旅行、免費吃喝嫖賭等。多數成員住的都是豪宅，開的都是名車，身邊少不了醇酒和美人。

**「四大巨頭」三個被捕 一個始終逍遙法外**

1978年，中央肅毒局依據情報，派了多名調查員遠赴阿姆斯特丹與歐洲多個城市查探，查出了多個新加坡通緝犯竟然是「阿公」集團的活躍成員，他們包括集團的「四大巨頭」：黃金K、海南仔、阿偉和阿林。

中央肅毒局將「阿公集團」的成員，列入一份「黑名單」，通知其他國家相關的執法機關，等「阿公集團」的成員回國「度假」或過境時，馬上扣留他們。

多國的雷厲行動，果然奏效，「阿公」集團四大巨頭當中，三個落網，一個逃亡到瑞典，逃亡的正是「海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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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4月16日刊登在報章上，綽號「海南仔」的殺人通緝犯陳通明的照片。（海峽時報檔案照）

「海南仔」之前可以在丹麥逍遙法外那麼多年，主要是因為當地的法律禁止犯人引渡到實施死刑的國家。

在海外逃亡了51年後，「海南仔」於今年4月4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心臟病發身亡，客死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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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仔」2020年4月4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心臟病發身亡，客死異鄉。（Jeffrey Tyk Scorpion Tan面簿）

從1978年到1985年，總共有18個「阿公集團」成員在新加坡落網，並在刑事法令臨時條款下收押監牢內。另外6個成員在德國治罪坐牢，還有數十個成員被西歐國家驅逐出境，這個集團自此元氣大傷，基本上算是瓦解了。

可是，不到5年，偃旗息鼓，沉寂一時的「阿公集團」死灰復燃，捲土重來，又再活躍於國際販毒市場。為了避開新加坡「販毒者死」的死刑，集團成員這次多數從「金三角」的泰國曼谷，直接運毒到西歐等地。

不過，這個時候的「阿公集團」，已經「改朝換代」，而且跟香港集團又展開另一輪生死斗，一連串腥風血雨再度在異國掀起！

**「阿公集團」 名存實亡？**

1979年8月19日，西德一個9人專案小組，前來新加坡的法庭，錄取6個證人的口供時，他們都異口同聲表示： **不知道有「阿公集團」這個販毒組織的存在。**

當中一個證人阿弟說，據他所知，販毒集團「四大巨頭」之一的尊尼，每次在分錢時，總會這麼說：**這是「阿公」的錢**。

「阿公」應該是「大家」的意思，因此所謂「阿公集團」，並不是集團真正的名號，而是一種籠統的叫法。

阿弟說，他在1973年依照一個叫做尊尼陳的指示，將毒品從新加坡私運到比利時，不幸卻在比利時機場被捕，結果入獄2年3個月。

1975年8月，他出獄後再度聯絡尊尼，對方要他繼續販毒，他自稱「被捉到怕」，於是拒絕，尊尼卻用賭館的股份和現金來收買他。

西德的9人小組，包括承審案件的兩名漢堡高等法庭法官，一名主控官，一名通翻譯員以及5名嫌犯的辯護律師。他們花了3天，完成工作。當時涉及在德國販毒的有11人，包括7個新加坡人，兩個馬來西亞人，兩個德國人。

出庭供證的是4個被我國援引刑事法令扣留的嫌犯：阿弟、阿昌、阿光以及亞志。

亞志說，他在新加坡認識「海南仔」，1970年，他居留哥本哈根時，他跟海南仔同住一起。他當時拿了當地的工作準證，先後在複印機工廠和餐館工作，後來跟「海南仔」、阿安以及「黑鬼」，合夥經營餐館，後來他因事被捕，只得退股。

出獄後，他被遣送回荷蘭。在那裡，他遇上「黑鬼」，對方供他吃住。他最初並不知道「黑鬼」的錢從哪裡來。後來從旁人口中，始獲知「黑鬼」在1973年間，靠賭博賺取生活費。

同年，他又犯事入獄，最終被荷蘭政府驅逐出境，送回新加坡。不久後，他又跑回阿姆斯特丹，繼續跟「黑鬼」聯繫。這一回，他方知「黑鬼」的入息，有一部分是販賣毒品所得。這時，他透過」黑鬼，認識了」海南仔」。

「黑鬼」不久亦被荷蘭通緝，他也潛逃到德國，認識了一個叫阿祥的男子。亞志承認是集團的一分子，但他表示他只是受指示掌管錢財，並未參與販毒活動。

**荷蘭「搶灘」過程 高潮迭起**

中央肅毒局在1982年出版的《警察生活》年刊發表的專文，揭開了「阿公」集團在阿姆斯特丹「搶灘」的過程。

為了加強勢力，擴充組織，「阿公集團」四處招兵買馬，以私會黨徒和海員為主要的招募對象。集團由受過軍訓的打手，組成「敢死隊」，經常在生死關頭，捨身一拼。集團認為，一旦染上毒癮，不可能將事情辦好，因此，嚴禁自己的弟兄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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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街頭隨處可見的「Coffee Shop」里不是賣咖啡的，而是合法售賣毒品的場所。（網際網路）

除了走私海洛因，他們將毒錢投資在餐館、夜總會、舞廳和旅行社，洗黑錢之外，還以錢生錢。集團甚至投資香港的一部電影，內容竟然跟歐洲的毒品有關！

公司的財務則由一批「財務監督」負責，由於營業性質特殊，成員避免跟銀行往來，儘可能將錢放在身上，因此，個個身上大把鈔票。有些則將錢投資在飲食與娛樂事業，讓黑錢合法化。

一般上，集團成員的月薪是2000元，另加1000元安家費。由於生財有道，賺錢容易，成員的生活糜爛，沉迷於聲色犬馬之中。吃喝嫖賭，身穿名牌，闊氣十足，任意揮霍。 隨著業務擴大，集團盈利日益增加，開銷也直線上升。70年代初期，單單每個月花費在集團成員的福利、旅費和雜費，已經高達數十萬元。

只要不回去有死刑的新加坡，這些海外亡命分子，樂得在那裡逍遙，因為在阿姆斯特丹，刑罰不重，跟新加坡比較，更是小兒科。那裡坐牢與假日營，分別不大。

一個販毒入獄的集團成員，向中央肅毒局透露，他們在監獄不但有自己的房間，還有寫字檯，音訊系統，可以養魚養鳥。監獄當局特地為他們準備亞洲餐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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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荷蘭Norgerhaven監獄的牢房，裝潢可媲美學生宿舍。（法新社） 

除此，為了滿足他們的性需求，當局還提供特別的房間，讓他們跟妻子或女友共用；每周一次，每次兩個小時。沒妻子或女友的囚犯，則會安排妓女「服侍」他們。

當局也會安排工作給他們，每個月有300新元的收入。監牢內的勞作輕鬆，坐完牢後，還有錢拿。刑滿出來，要干回老本行，集團隨時提供假護照，可以前往歐洲各地；若想回來阿姆斯特丹，則可以在外頭兜一圈後回來。

真正叫集團頭疼的是：其他集團虎視眈眈，想要奪回地盤，尤其是香港黑社會組成的「14K」，更是一大勁敵。早在「阿公」成立之前，「14K」已在阿姆斯特丹立足，盤踞了大部分地盤。

1975年，「14K」內訌，老大被殺，總部派了個綽號叫「老毛」的來接手。「老毛」野心勃勃，硬硬要壟斷全市的毒品市場和賭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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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70年代，14K控制了香港油尖旺大部分的夜場。（鳳凰八卦）

由於「老毛」氣焰太盛，「阿公」集團密商結果，決定讓他一嘗子彈的滋味！

1975年某一天，在阿姆斯特丹一家賭館前的大街上，三個持槍殺手，當作多名保鏢與打手面前，當場將「老毛」解決掉。

就這樣，「14K」的地盤全落入「阿公集團「手中。

1974年，「阿公集團」幾乎獨占歐洲的海洛因市場。

1979年初，輸入歐洲的海洛因總額，八成是經過「阿公集團「之手！

消滅了「14K」，「阿公集團」將焦點轉向毒品中介人，這些中介包括馬來西亞、香港、泰國、印尼和荷蘭的一些「買家」，集團強迫他們低價賣出毒品。

一些小買家不甘受壓迫，卻遭受暴力對付，導致毆鬥和暗殺事件頻頻發生，阿姆斯特丹一時籠罩著腥風血雨。

這樣的血腥行為，引起多個國家和國際刑警組織的注意，包括新加坡中央肅毒局，最終展開了聯合行動，重銼「阿公集團」的銳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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