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阻斷措施開放，公共運輸未保持一米不再罰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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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6-03
Source: 獅城新聞

如果您未在公共運輸工具上與他人保持1m的距離，您將不會被罰款300新元

隨著阻斷措施的終止，《 Covid-19（臨時措施）（控制命令）條例2020》（以下稱「條例」）已於6月1日更新。

該更新將本法規的有效期延長至6月1日之後，並允許更多活動，

因為[新加坡](https://www.sgcn.com/)將從6月2日起進入其重新開放的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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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需要公共運輸工具上的安全間隔

但是，該法規的一個部分仍然有效，並且於6月1日未更新。

這是《規章》第7條，該條要求個人在離開居住地時與他人至少保持一米的距離。

但是，對於以下人員，第7節包含明確的例外情況：

乘電梯，在車輛上，或在與公共運輸有關的場所，例如公交車站和地鐵站。

這意味著無需在火車，公共汽車上或換乘處的通勤者之間遵守一米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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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在所有其他情況下仍必須遵守安全間隔規定，但在公共運輸工具上不遵守此規則也不會受到任何處罰。

這與交通部長Khao Boon Wan所作的聲明一致，

即在6月1日（斷路器期限的最後一天），隨著公共運輸使用量的增加，

「有時安全隔離將變得不可能」。以下是通勤者即使始終不疏遠也能保持安全的方法，

以下是《實施細則》的一些重要更新：

該法規最初是為了使斷路器措施具有法律效力而創建的，最新的更新擴展了其適用範圍。

以前，該法規「在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6月1日（包括兩個日期）之間生效。」

經過昨天的更新，該法規「從2020年4月7日開始生效」。

雖然《規章》沒有規定終止日期，但批准《規章》的法律Covid-19（臨時措施）法自4月7日起生效。

重新開放第一階段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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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例也進行了更新，以使新加坡重新開放的第一階段的關鍵方面具有法律效力：

通過將更多企業指定為「允許的企業」來代替以前的標籤「基本服務」，從而可以重新營業。

允許每天有兩個家庭成員探望父母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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