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嫂打著「李光耀」名義行騙 受害人：拿走我月薪 30元怎夠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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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1-23
Source: 獅城新聞

「阿娥」「阿香」兩名老婦打著「李光耀」名義騙老油站員工「阿陳」血汗錢一案續審，庭上揭露兩人拿走「阿陳」每月薪水後，只留下30元的「吃飯錢」給他，阿陳今早在庭上嚷嚷：「30元哪裡夠？」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70歲老婦陳慧娥（阿娥）涉嫌在14年內借「李光耀」之名，每個月騙75歲老油站員工陳宣江（阿陳）至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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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慧娥（阿娥）。（海峽時報）

她被指和同夥巫淑香一起干案，但是巫淑香（阿香）在被控上法庭之前，在2016年4月19日因心臟病過世。

阿娥面對169項欺騙罪名不認罪，案件在去年1月開審。經過多日的審訊後，案件昨天再次回到國家法院，控方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就是受害人阿陳上庭供證。

阿陳以潮州話通過通譯員供證時說，他曾在1999年滿55歲時領出公積金交給阿香，他說阿香告訴她阿娥急需用錢，指「李光耀需要錢做事」，他因此親自到公積金局申請領錢，然後阿香將錢領出來後，把錢交給了阿娥。

至於多年來為什麼他會把薪水都交給阿香，他說同樣是因為他以為阿娥需要把錢交給「李光耀」。

他說，他每月都會把薪水交給阿香，而她每次只留下30元給他。

這個情況具體持續了多久，陳宣江說：「太久了，我都不記得多久了。」

問及這個安排是否有14年之久，他才說可能有13年多。

他今早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又再提起30元，在庭上叫苦嚷嚷說：「30元哪裡夠？」

陳宣江的外甥女林佩珊日前在庭上供證說，她在2012年回國後，發現阿陳四處和親戚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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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員工陳宣江（阿陳）。（海峽時報） 她覺得事有蹊蹺，認為他明明有工作，應該有足夠的錢生活，於是與丈夫決定跟蹤阿陳，才發現他每個月都會把薪水都交給阿香。辯方律師今早最後問，他到底是怎樣只靠30元過活？ 阿陳回答：「太少了。雖然大巴窯附近的食物便宜但還是不夠。有時，好心的攤販會便宜賣食物給我，或者甚至請我吃飯。有時候一天下來我就只喝咖啡，什麼都不吃。」 記者：郭培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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