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動粗並用刀恐嚇砍下妻子的頭，新加坡男子承認3項控狀被判監禁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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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0-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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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訊）新加坡64歲男子跟妻子吵架，竟然向妻子動手，掌摑她臉頰，有一次甚至用刀恐嚇砍下妻子的頭。被告10月13日承認恐嚇、蓄意傷人和違反個人保護令等三項控狀，法官判他監禁一年半。

被告佟師華（譯音）並不是第一次向61歲妻子李麗卿（譯音）動粗，被告曾於2019年11月6日向受害者動粗，當時獲得12個月有條件警告，他卻在2020年再犯，結果得面對蓄意傷人罪狀。

案情顯示，今年6月14日，晚上大約8時，被告在客廳抽菸，受害者叫他不要在屋內抽菸，以免屋裡都是煙味。被告很生氣，與受害者吵了起來。

受害者看見被告越來越凶，便提醒被告，她有法庭發出的個人保護令。法庭是於1998年發給受害者保護令，制止被告對她動粗。

被告聽了之後更加生氣。他走進廚房，拿了一把27公分長，刃長15公分的刀子。他用刀指著受害者，恐嚇砍她。被告大聲喊道：「待會我要砍下你的頭」。

受害者聽了之後，擔心自己的安危，不敢出聲。被告冷靜下來後，走進廚房放下刀子。

根據案情，被告當天與受害者吵架，突然抓住受害者的胸口，刮她左臉頰一巴掌。受害者上唇流血，胸口疼痛。

被告有多項蓄意重傷他人和違反個人保護令案底，控方促請法官判監一年半。

控方指，被告有類似案底，大多數與他妻子有關，重犯可能性高，因此判刑的考量是「預防性與保護性」。被告並非初犯，必須重罰。

被告求情說，他出獄後會跟兒子及母親同住，不會跟妻子住在一起。他的母親年邁並且坐輪椅。

來源：詩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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