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A官員收賄1500新幣「搞定」一個永久居民身份，被判坐牢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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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0-2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一名客戶服務員和女兒因接受賄賂，協助一名馬來西亞女子申請永久居民（PR），分別被判坐牢18個星期和6個星期。

前天（10月27日），49歲的Lucy Teo和她28歲的女兒Sharon Loo在審訊對貪污控狀認罪。Lucy也對五項「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查詢電腦資料」的控狀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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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pixabay）

申請加入新加坡永久居民而賄賂兩母女的女子Fenny Tey，已在今年6月29日被判入獄4個星期。

整個案件過程： 

**申請永久居民居留權**

法院獲悉，Fenny於2017年7月在新加坡移民解決方案（Immigration Solutions Singapore）詢問有關於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的過程。

而在該公司擔任銷售顧問的Sharon告知Fenny申請費用須5000新幣。

Fenny當下覺得這太昂貴了，因此選擇不繼續向該公司申辦。但是，她過後卻私下聯繫上Sharon，希望Sharon能接受以支付較低的費用幫助她申辦新加坡永久居民。

Sharon過後稱將聘用一位在ICA工作的「堂兄」，幫助Fenny加快這過程，而這將只須花費15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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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Pixabay）

但在ICA的聯繫人並非堂兄，而是Sharon的母親，Lucy。

在ICA擔任客服人員Lucy的工作範圍包括處理有關護照、簽證和永久居民申請事項的公開查詢。

Sharon告訴Fenny，Lucy成功地幫助許多外國人，包括曾被拒絕申請的人士，取得永久居民。

Sharon還表示，Lucy擁有第一手消息，可以提前看到電子預訂系統，以便Fenny成功申請的幾率變大。

Fenny在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四次與Lucy見面，並在前兩次會面中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了約定的1500新元費用。

Fenny稱希望通過銀行轉帳付款，以便獲得交易證明。但這被Lucy拒絕了，並說她只接受現金付款。

2017年10月13日，Fenny到ICA提交了她的申請文件，並與Lucy會面，而Lucy也當場幫助Fenny完成了一些書面工作和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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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維基百科）

Fenny的申請最終獲得批准，她於2018年11月9日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身份。

**未經授權使用ICA系統檢查申請狀態**

在申請得到批准前的幾個月，Fenny向Lucy詢問了她的申請狀態。

法院獲悉，Lucy曾使用她在ICA的身份在系統上檢查Fenny的案件，但其實Lucy並無權這麼做。 

Lucy也在2018年5月25日至10月30日期間，共進行了20次未經授權的檢查，包括為她姐夫的兩個同事檢查他們的永久居民申請。

這個事件最終在2018年10月23日暴露出來。當時Lucy尋求下屬，幫忙檢查系統中的永久居民狀態，並說她正在按照朋友的要求跟進。

隨後，Lucy的上司接到了通報，並立即通知ICA的管理層，因為該信息是不應透露給外界的。

公司隨後也對Lucy的工作帳戶進行了內部審核，結果發現她確實進行了幾次未經授權、不屬於她的工作。

Lucy於2018年12月19日被ICA起訴。

Lucy和Sharon沒有退還從Fenny收到的1500新元。Sharon聲稱已把錢花在了日常開支和帳單上。

ICA還補充說他們將審查Fenny的永久居民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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