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前駐滬外交官：「前任」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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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1-06
Source: 獅城新聞

上一篇寫到2002年6月底，我最後一次以新加坡方秘書的身份參加新加坡—山東經貿理事會會議，之後政商代表團大部隊從煙台經北京返回新加坡，而我直接從煙台飛上海，7月1日正式赴任，擔任新加坡駐滬商務領事。

**嚮往與期待**

我對這個新職務是很嚮往的。

一、2000年5月，我通過一輪筆試和兩輪面試，為新加坡貿易發展局（現稱「企業發展局 Enterprise Singapore）所錄取，於是從民防部隊的武吉知馬消防局局長（中國稱為「中隊長」）任上辭職。雖然都屬於公務員，但是兩者工作性質和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完全不一樣，起初我做得很吃力，需要花大力氣轉型。短短兩年後，貿易發展局願意派我駐外，尤其駐上海，是**對我過去工作的認可**，也說明我這個轉型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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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說明：筆者2000年指揮武吉班讓輕軌（Bukit Panjang LRT）消防演習之後接受電視新聞採訪。

二、貿易發展局負責的是協助新加坡企業國際化，在貿易發展局工作，如果總是在總部機關而不駐外，就跟消防官只坐鎮總部遙控而不領兵救火一樣，毫無意義。唯有在最前線，才能有最好、最及時、最接地氣的接觸實戰的機會，也才能最好最快地取得個人發展。貿易發展局願意派我駐外，尤其駐上海，是**對未來能力的培養**，這是我十分期待的。

三、**駐外人員相應待遇福利**。除了正常工資，駐外人員都有生活津貼。生活津貼是根據地點而定的，級別相對低的人員（例如隨員），津貼有可能比月薪還略高一些，級別高的人員（例如參贊），由於月薪本來就高，津貼相對來說就不高了（然而，總沒有人嫌錢多的）。如果帶家屬，津貼還要高一些。單位提供高檔公寓甚至洋樓作為住宿，運氣好的話還配有車子。如果學齡孩子一起駐外，那麼單位還會負責國際學校學費。此外，如果在新加坡有房子，那麼駐外的這幾年還可以把房子出租，這又是一筆額外收入。

四、我是第一次駐外，領到外交護照後，感受到**外交官的許多禮遇**。在機場可以走外交通道或特別通道，不必跟大夥兒排隊；用的車子掛著使領館的特殊牌照，跟隨大使或總領事外出時還插個國旗迎風飄揚，當年買汽油都可以退稅；出席各種活動時不是坐前排就是第二排，享受各種禮遇；平時工作聯繫的中方官員，在省里，副廳長和處長是標配（見樓下科普），在地方上就是地級市書記、市長、副市長、外經貿局局長（現在改稱商務局局長）。我們在外派之前得到外交部、內部安全局、貪污調查局及一系列經濟部門聆聽「行前簡報」，我印象很深刻的一個就是，我們頂頭上司就告訴我們：你們年紀輕輕就駐外，難免輕飄飄，甚至有些人會趾高氣昂，要注意啊！不要被虛榮沖昏了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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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新加坡外交護照；右：中國外交部當年發予外國駐華領事的領事官證

小科普（大致如下，部分重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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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國家、地區一樣，新加坡駐外使領館各個處室的人員都是從職能部門派駐的，大使、總領事和負責政治、領事工作的同事當然由外交部派遣；商務處的（如我）則由貿易發展局派遣，我們職責是把新加坡企業帶出去；經濟處的是由經濟發展局派遣，職責是把高素質的外國資本、技術等引進來；武官處當然就是國防部的軍官主持工作，通常是上校，有些大國則是准將，我甚至見過東歐國家武官是中將，有點嚇人；此外，還有科技處、教育處、文化處等，都是常規設置。

**我的前任**

我被派駐上海期間，我們上海總領事館有總領事一人，新設副總領事一人，政治領事兩三人，領事處領事好像是一人，隨員一人，總領事秘書一人，這些都是外交部派駐的。再來我記得是商務領事二人，經濟領事一人，文化領事一人，科技領事一人，大概就是這樣。

這兩位商務領事是我的前任。不是那種前任，而是這種前任。前任一個是W，另一個姓什麼我實在記不清楚了，好像是L，此人非常有意思，有一次我們副總領事跟我開玩笑說，「好像也沒見L做什麼事，也沒見他寫什麼報告，但你們都不管他。是不是臥底情報人員啊？」反正我到任之前，L已經離任了，後來很快好像就辭職了，反正從此人間蒸發。說他像情報人員，倒還真有幾分像。

W就不一樣。W幹活兒很拼，也很高調，很受單位器重。他之所以從上海離任，並不是普通的調離，而是因為單位給他發了獎學金，保送他上哈佛大學的甘迺迪政府學院念研究生課程，可謂前途似錦，無量光明。

W當時還有個佳話。那年，他向單位彙報，說中國有個重量級調研單位把他列為「影響上海百強人物」，而且出了本書，有書為證。此事非同小可，大家對W刮目相看。

我到任之前，W也已經離開了。兩個前任都在我到任之前走了，擺在我眼前的，只有一個找不到鑰匙的大保險箱、幾把門鑰匙、幾盒各領域中國人的名片、還有一隻摩多羅拉手機。我仔細翻了名片，發現基本沒用，都是些對我工作來說可有可無的人物，至於領區內各地方黨政領導、主要公司老總這些我們工作最需要認識的人，名片基本不在。唯一的安慰就是L、W各留下一套公家公寓，我愛住哪套，自己隨便選。我先是住到徐家匯匯金百貨頂樓的那套公寓，但後來覺得有點太大，於是搬去虹橋仙霞路友誼商城旁邊的麗晶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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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002年攝於新加坡駐上海總領事館（烏魯木齊中路舊址）。

到任之前，W已經把他名下掛著領館牌照的伊蘭特轉賣給我，7000美元。我初到上海的那個夜裡，把車子開到公寓外繞了一圈，一不小心卻逆行了——新加坡和中國駕駛方向是反的，當時我還沒習慣。還好是三更半夜，路上車輛極少，沒有出事。

**印表機和小型音響系統**

我在上海領事任上的第一次重要任務就是2002年8月新加坡貿易工業部長楊榮文率商務代表團訪問京皖浙。本次活動一共九天，在北京只有一天，在皖浙卻足足有八天，皖浙屬於上海領區，而且率團訪問的部長又是我上司的上司的上司，本次活動自然是我最重要的一次任務。這次任務後來催生許多項目，我下一篇來介紹。

正在我緊鑼密鼓籌備本次活動時，接到了來自新加坡總部的一個奇怪的電話。

電話是從財務部打來的，問我上海辦公室有無某某型號印表機和某某型號小型音響系統（mini hifi）。

我說，小型音響系統肯定沒有，我們辦公室這麼小，一目了然。至於印表機，我得對一對型號。

我對了對型號之後，跟財務部說，我們辦公室沒有你說的這印表機。對方沒說什麼，謝了一下就掛電話了。

就這樣，過了幾天，接到直系上司的電話，讓我去面談。一談之下，嚇我一跳。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我記不清楚了，不知每年還是每次交接時，總部都會派審計師前來，這次也一樣。

審計發現一些問題。其中一個問題是發現一張大額發票，大概幾千人民幣，是由古北家樂福開的，內容是「辦公用品」。只有發票，沒有購物清單小票。單位派人到家樂福去把購物小票列印出來，一一核對上面的物品，絕大多數物品大概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印表機和小型音響系統明顯不屬於「辦公用品」，而屬於固定資產，但又沒按固定資產入帳。

後來慢慢查，發現問題越來越多。

一個最大的問題是，W在駐北京和駐上海總領館工作期間，多次報銷機票有問題。細節就不說了，看看當年新加坡《聯合晚報》的報道就知道大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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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虛假報銷。其實，W所涉及的款額也就「近5000新元」，應該還不到W當時單月的生活補貼，也不到W的月薪。

我印象特別深刻，2002年8月25日傍晚，貿工部長率領的商務團抵達杭州，當晚大概九點多我接到W打來的長途電話，哭喪著說上司不接他電話，讓我代他向上司解釋和懺悔，「救一救他」。我代他轉達了，但上司仍不接他電話。其實，只要一進入立案調查階段，上司就不方便再有私下接觸了，這是常識，但對當事人來說，總是死馬當活馬醫吧。連李光耀當年處理涉嫌貪污的部長時，也是不能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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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回憶錄 19965-2000》2015-07版，第189頁

W的事十分可惜，當年他才34歲，風華正茂，意氣風發，而且是獲得獎學金到甘迺迪政府學院學習的極少數公務員之一，明顯是重點培養對象。如果沒發生這事，他一年後學成歸來，大概很快就會升副司長，之後，正司長一職指日可待，甚至副局長也很有可能。

因為此事，W在2002年8月被解僱，2003年11月被控，2004年10月被判坐牢八周。此時我都已經辭職下海了。

我在上海短短兩年的任上，倒是見識了另一件事。

有一天，我接到個電話，是打到我手機上來的。來人興致勃勃地說，去年我們把W領事列上了「影響上海百強人物」，還出了本書，只要XXXX元；如果您願意多出一點，我們還可以安排出席什麼什麼晚宴，而且安排您與這位那位大名人同桌……

至此，恍然大悟。

所謂「百強」，原來如此。

所謂「百強」，竟是如此。

所謂「百強」，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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