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飆時速202公里釀禍 男監4個月吊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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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8
Source: 獅城新聞

![飆時速202公里釀禍 男監4個月吊牌3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7/17877034.avif?0)





被告劉勇威前日認罪。（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六人深夜飆車，結果一人為了避開撞上前方轎車，而緊急剎車，釀成兩起連環車禍。當中首名認罪的男子被揭車速一度狂飆到每小時202公里，被判坐牢4個月，吊牌3年。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故發生於2024年10月27日凌晨1時30分，地點在史丹福路朝往福康寧連路的路段。

當時有一輛轎車當場翻覆，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車禍涉及6輛危險駕駛的車輛，隨後將涉案的6人控上法庭。

6名涉案男子分別是孔家俊（24歲）、吳家樂（26歲）、謝華川（29歲）、柯國榮（22歲）、劉勇威（35歲）以及李俊恩（23歲）。首名認罪的被告劉勇威，面對的是一項超速魯莽駕駛的罪狀。

庭上揭露，事發前6人相約一起飆車。他們從體育場林蔭道（Stadium Boulevard）的露天停車場出發，途經泛島快速公路、中央快速公路、芙蓉路（Buyong Road）、烏節路、勿拉士峇沙路（Bras Basah Road）等路段，最終駛入事發路段。

當6輛車子駛出中央快速公路、開往烏節路方向，並在駛入史丹福路朝往福康寧連路的路段時，先後發生了兩起車禍。

當時，吳家樂的車行駛在最前方，孔家俊和李俊恩的車則緊隨其後。當吳家樂逼近一輛正要右轉進入奎因街的轎車時，為了避免相撞而緊急剎車。緊跟在後的孔家俊閃避不及，直接追尾撞上吳家樂的車。李俊恩則在轉方向盤閃避時導致轎車翻覆。根據控狀，李俊恩的車接連撞上交通燈、路牌、兩棵樹和灌木叢。

在後方跟上的被告（劉勇威）見狀緊急剎車，但緊隨其後的謝華川來不及反應，直接追尾撞上被告的車，釀成第二起車禍。唯獨柯國榮避開了兩起車禍。

庭上揭露，被告當時的車速一度高達每小時202公里。（人名音譯）

控方：法證查12視頻85照片 估算被告8處超速 

法證人員在翻閱12則視頻以及85張照片後，估算被告的車速，指他在8處超速駕駛。

控方指出，被告在行駛過程中持續且刻意地飆車，其中超速最嚴重的路段位於中央快速公路。該路段的最高限速為每小時80公里，但被告當時的時速估計介於146至202公里之間，已超速一倍以上。

控方直言，被告極度超速的行為大大增加了發生意外的風險。這並非被告一時誤判，而是他持續了一整段路程的瘋狂飆車。儘管案發時正值深夜，但這種行也可帶來嚴重的後果。所幸被告在這起連環撞中僅受了頸傷，事後獲得六天的住院病假。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呈交了書面求情書，在庭上並沒有做任何補充，只是在聞判後要求延期入獄，表示需要時間處理工作事宜。法官最終批准他的申請，允許他7月31日才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