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路邊停車被拒後拳打車長 男子被判監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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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3
Source: 獅城新聞

![要求路邊停車被拒後拳打車長 男子被判監11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2/17921935.avif?0)





一名男乘客因動手毆打公司巴士車長，被法庭判坐牢11個月。（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因忙著玩手機錯過巴士站，男子要求巴士車長路邊停車被拒，竟直接揮拳打車長，最終被判坐牢11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新捷運前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一名男乘客因動手毆打公司巴士車長，上周被法庭判坐牢11個月。

公司說，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8日的一趟30號巴士上，當時，巴士已停靠在男子準備下車的車站，但他因看著手機而沒有下車。

當巴士駛離後，男乘客突然起身要求在路邊下車。

「出於安全考慮，巴士車長拒絕了其要求，但這名乘客情緒失控，在巴士行駛途中，揮拳毆打車長。」

為了所有乘客的安全，巴士車長立即將車停下；新加坡警察部隊和新加坡民防部隊接到通報後趕到現場，巴士車長也送院接受治療。

新捷運說，公司旗下的巴士車長在履行職責時，理應獲得尊重，並表明任何針對前線員工的暴力行為都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新加坡在今年5月和8月分別發生2起巴士車長被襲擊的案件，受害車長皆是獅城某公共巴士業者的員工。

在8月份的事件後，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兼交通部政務部長馬炎慶於8月28日在臉書發文強調，當局將繼續同新加坡警察部隊及公交業者合作，嚴厲對付任何襲擊公交員工的人。

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長3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
